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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逆反的李淳,学医(求月票订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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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白稷闲暇之余都会给胡亥讲些趣事。比如说古埃及的金字塔,古罗马斗兽场,古希腊神庙……还有形形色色的戎狄。白稷还以仙法给胡亥看,为此他是觉得极其诧异。原来这片世界如此精彩,那些戎狄有着金色的头发,留着茂密的胡须,有些眼珠子都是碧蓝色。
秦始皇是他的偶像,以一国之力吞并六国,兼并天下。他出身公室,又是公子,自当得肩负起此责任。他也要为秦国开疆辟土,令目光所及之地皆为秦土。白稷也曾说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所以,他想带着秦国大军,见识这精彩纷呈的世界。
兵法课并非想学就能学的,由王翦亲自传授。以这些年来领兵作战的经验,再辅以兵书。其实不光是兵法,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军校,全方面栽培。秦始皇亲自敕令:非秦人非勋贵之后,不可学。学兵法课前,还会有人调查其祖宗三代,但凡有危急秦国者绝不可学。
这种做法也属实正常,白稷也能理解。胡亥如此选择,白稷还是非常欣慰的,他相信未来胡亥必定能成为秦国锋锐的宝剑,剑锋所指必将所向披靡。除开学习兵法外,还得研修率军之道。总之,兵法课也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
类似于还有法学,为李斯门客传授。这位门客也是李氏族人,是李斯堂弟名李佾,曾师从齐法。精通《商君书》和秦律,各种律法可谓是信手拈来。他担任法学这门课程,可谓是理所应当。
专业课选择法学有个好处,那就是今后参加科举更容易,因为科举里面法学的满分分数更高。简单来说,别的专业课满分50分,而法学满分是60分。为吏之道必然得要精通律法法学,白稷这么设定倒也合理。
现在这年头有几个不想当官的?
李淳:没错,正是在下!
是的,李淳选择了医家,并未选择法家。得知此事的李斯差点没吐血,临走前狠狠把李淳锤了顿,大有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的意思。这事儿白稷也是吃惊的很,没想到李淳会这么选。李淳为李斯嫡子,虽然此前混账了些,但还算是聪明。自从白稷命十几只蜜蜂好好招呼他后,每日李淳都会兢兢业业的干活。
鸡鸣之时便需起床,闲暇之余研习书籍,至今为止表现的也还可以。若是选择法学,以他的天资只要好好努力,几年后参加科举必定可以当选。只要能入朝为官,再加上李斯的人脉手段,李淳当个县令、郡丞甚至是京官廷臣都有可能。
不带任何夸张的说,未来必定是前途无量!
而且别忘了,李斯本身也是法家代表人物,结果他的儿子选了医家,这不是打他的脸吗?
李淳做出如此选择,自当也是有着理由的。此前他因为偷懒,被蜜蜂蛰了个大包,疼的他是嗷嗷直叫。当时徐福正好是从边上路过,便先将尾针挑出再以盐水清洗干净,然后还以蒲公英碾碎了帮着包扎起来。如此施展后,也没觉得再有多疼,而且后续也未曾再肿。
他自然是认识徐福的,在泾阳论威望,徐福仅次于白稷。徐福平时很少会出门,基本都是在潜心钻研医术。除开用硕鼠外,还会用灰兔细犬猿猴为实验。上次徐福被硕鼠咬了一口,险些得了鼠疫。要不是白稷出手相救,险些酿成大祸。
所以现在徐福用的最多的就是灰兔,这年头野兔多的不像话。漫山遍野全都是,有时候还会祸害粮食。想要抓住它们还是不容易的,这可多亏了傻雕帮忙才抓回来不少。现在徐福已经开始人工培育,就摘点菜叶子喂养就行。
徐福出门要么是帮忙看病,要么是上山采药,还有野兽当做保镖。不久前孟草的老媪患了病,李淳当时正好在附近读书。徐福便以针灸为其治好,孟草和其亲眷皆是不住道谢,这种感谢是发自肺腑的。看着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李淳专门问过徐福。
他听说过徐福的事迹,曾经为太医,也是隐灵教外放灵子。而现在徐福拒绝了荣华富贵,安心留在了泾阳。李淳便问过徐福,为什么如此?
徐福只是告诉他,医者父母心。医者治病救人,正所谓:我愿天地炉,多衔扁鹊身。遍行君臣药,先从冻馁均。自然六合内,少闻贫病人。咸阳宫内太医众多,他留在咸阳宫也救不了几个人。相反留在泾阳,可以治更多的人。学宫内就有个医务室,主治医生便是徐福。
本来白稷想的是让他当医学课先生的,结果徐福不愿意。他本身也比较忙碌,忙着治病救人钻研医术。他自己也觉得医术不到家,所以不愿意当先生,如果平时需要他偶尔代课倒是还行。
后续李淳经常在闲暇之余跟着徐福上山采药,偶尔还会帮忙背着药箱,到处施医赠药。他选择医家,并非是心血来潮,只因为他喜欢而已。活了十年,他头次知道自己是有价值的。看着黔首露出的笑容,他打从心里感到满足。
其实徐福并不建议他学医,毕竟鲁老师曾说过学医是……当然,最主要的是李淳身份。若是个黔首,徐福乐意将其收为徒弟。可是李淳为李斯嫡子,未来前途必定是一片光明。
可惜,正处于叛逆期的李淳死活不听,非得选择学医。上次秦守闹肚子,李淳似模似样的给他开了个方子,差点没把秦守给吃死。要不是徐福发现的及时,秦守估计真得上天……
白稷听徐福说着,瞥了眼旁边吹胡子瞪眼的李斯,差点笑出声来。
枉李斯为法家大贤,一朝宰相,偏偏摊上了李淳这么个儿子。这次真不怪李斯动怒,此前李淳调皮捣蛋,咸阳城内人尽皆知。后续在白稷的‘悉心教导’下也算是变了些,之前李斯还专门宴请咸阳勋贵庆祝此事。结果倒好,李淳是一点面子不给他,当着无数勋贵面说是要学医。
“阿翁,正所谓孔曰成仁,孟曰……”
“你给老夫闭嘴!”
李斯狠狠拍了下桌子,儿子还敢教训老子不成?
竟然还学淳于越这套,动不动来上这么句。
“老夫今日告诉你,你要是敢学医,便别回咸阳!”
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他老子是法家,这小子要是学医,那李斯以后还怎么在咸阳混?到时候他的门生怎么看他?别的勋贵怎么看他?
“还有这好事?”
“阿翁,这可是你说的,我以后就不回咸阳了。”
李淳激动的站了起来。
白稷强忍着笑,李淳这混小子可真是个人才。三言两语,能把李斯气的吐血。
“你这个……混账!!咳咳……”
“阿翁别激动!万一伤着身体,那可不妙。”
“……”
白稷摇摇头,让李淳先行退下,而后笑着道:“李相,既然李淳喜欢学医,倒不如让他试试。况且,学医同样可以参加科举。非要强迫他研修法学,只怕会适得其反。所以倒不如放手,让他试试看。”
“他若研修医术,斯也无颜再于咸阳立足。”
李斯最好面子,这要传出去可能对李氏也有影响。他活了这么多年,享受无数荣华富贵,现在最在乎的还是这张脸。
“学宫尊重稚生的选择,若李相想不明白,本君也不便再说。”白稷顿了顿,这事毕竟是他们的家事,他其实不好管太多,“李相能有今日成就,双手怕是也染了不少血。李淳学医,治病救人也能为李氏积福。”
历史上李斯最后落得个夷三族的下场,也是令人唏嘘不已。李斯此前毒杀了自己的师兄韩非,后续又献焚书之策,令不少人对他是深恶痛绝。
李斯沉默不语,最后只得长长叹了口气,拂袖作揖离去。身为左相,他也有不少事情等着处理。白稷说的也有其道理,反正他也管不了李淳。再继续逗留,他非得被这忤逆子气死不可。眼不见心烦,也懒得再管。
半晌后,李淳蹑手蹑脚的钻了回来。
“先生,吾翁走了吗?”
“走了。”
“呼,那就好那就好!”
看着李淳大笑着离去,白稷也是为之汗颜。有这么个没心没肺的儿子,难怪李斯鬓角的白头发又多了不少。白稷正准备出门去鲁匠那边看看,结果黄庭坚又走了进来。
“见过君上。”
“黄公有何事?”
“庭坚有一事要说。”黄庭坚长长叹了口气,“这几日外放内传灵子基本都已联系到,子房却留书一封不辞而别。”
“为何?”
“子房世出勋贵,其先辈在韩任五代国相。为人聪颖,却对秦国极度不满。此次窃走我教重宝寒星剑与《素书》,庭坚已命墨者追查,只可惜至今未有下落。”
白稷这才回过神来,有些诧异的望着黄庭坚,“等等,你说的这个子房,便是张良?”
“君上不是早早便已知晓吗?”
靠……
他把这茬给忘了!
这段时间,白稷闲暇之余都会给胡亥讲些趣事。比如说古埃及的金字塔,古罗马斗兽场,古希腊神庙……还有形形色色的戎狄。白稷还以仙法给胡亥看,为此他是觉得极其诧异。原来这片世界如此精彩,那些戎狄有着金色的头发,留着茂密的胡须,有些眼珠子都是碧蓝色。
秦始皇是他的偶像,以一国之力吞并六国,兼并天下。他出身公室,又是公子,自当得肩负起此责任。他也要为秦国开疆辟土,令目光所及之地皆为秦土。白稷也曾说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所以,他想带着秦国大军,见识这精彩纷呈的世界。
兵法课并非想学就能学的,由王翦亲自传授。以这些年来领兵作战的经验,再辅以兵书。其实不光是兵法,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军校,全方面栽培。秦始皇亲自敕令:非秦人非勋贵之后,不可学。学兵法课前,还会有人调查其祖宗三代,但凡有危急秦国者绝不可学。
这种做法也属实正常,白稷也能理解。胡亥如此选择,白稷还是非常欣慰的,他相信未来胡亥必定能成为秦国锋锐的宝剑,剑锋所指必将所向披靡。除开学习兵法外,还得研修率军之道。总之,兵法课也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
类似于还有法学,为李斯门客传授。这位门客也是李氏族人,是李斯堂弟名李佾,曾师从齐法。精通《商君书》和秦律,各种律法可谓是信手拈来。他担任法学这门课程,可谓是理所应当。
专业课选择法学有个好处,那就是今后参加科举更容易,因为科举里面法学的满分分数更高。简单来说,别的专业课满分50分,而法学满分是60分。为吏之道必然得要精通律法法学,白稷这么设定倒也合理。
现在这年头有几个不想当官的?
李淳:没错,正是在下!
是的,李淳选择了医家,并未选择法家。得知此事的李斯差点没吐血,临走前狠狠把李淳锤了顿,大有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的意思。这事儿白稷也是吃惊的很,没想到李淳会这么选。李淳为李斯嫡子,虽然此前混账了些,但还算是聪明。自从白稷命十几只蜜蜂好好招呼他后,每日李淳都会兢兢业业的干活。
鸡鸣之时便需起床,闲暇之余研习书籍,至今为止表现的也还可以。若是选择法学,以他的天资只要好好努力,几年后参加科举必定可以当选。只要能入朝为官,再加上李斯的人脉手段,李淳当个县令、郡丞甚至是京官廷臣都有可能。
不带任何夸张的说,未来必定是前途无量!
而且别忘了,李斯本身也是法家代表人物,结果他的儿子选了医家,这不是打他的脸吗?
李淳做出如此选择,自当也是有着理由的。此前他因为偷懒,被蜜蜂蛰了个大包,疼的他是嗷嗷直叫。当时徐福正好是从边上路过,便先将尾针挑出再以盐水清洗干净,然后还以蒲公英碾碎了帮着包扎起来。如此施展后,也没觉得再有多疼,而且后续也未曾再肿。
他自然是认识徐福的,在泾阳论威望,徐福仅次于白稷。徐福平时很少会出门,基本都是在潜心钻研医术。除开用硕鼠外,还会用灰兔细犬猿猴为实验。上次徐福被硕鼠咬了一口,险些得了鼠疫。要不是白稷出手相救,险些酿成大祸。
所以现在徐福用的最多的就是灰兔,这年头野兔多的不像话。漫山遍野全都是,有时候还会祸害粮食。想要抓住它们还是不容易的,这可多亏了傻雕帮忙才抓回来不少。现在徐福已经开始人工培育,就摘点菜叶子喂养就行。
徐福出门要么是帮忙看病,要么是上山采药,还有野兽当做保镖。不久前孟草的老媪患了病,李淳当时正好在附近读书。徐福便以针灸为其治好,孟草和其亲眷皆是不住道谢,这种感谢是发自肺腑的。看着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李淳专门问过徐福。
他听说过徐福的事迹,曾经为太医,也是隐灵教外放灵子。而现在徐福拒绝了荣华富贵,安心留在了泾阳。李淳便问过徐福,为什么如此?
徐福只是告诉他,医者父母心。医者治病救人,正所谓:我愿天地炉,多衔扁鹊身。遍行君臣药,先从冻馁均。自然六合内,少闻贫病人。咸阳宫内太医众多,他留在咸阳宫也救不了几个人。相反留在泾阳,可以治更多的人。学宫内就有个医务室,主治医生便是徐福。
本来白稷想的是让他当医学课先生的,结果徐福不愿意。他本身也比较忙碌,忙着治病救人钻研医术。他自己也觉得医术不到家,所以不愿意当先生,如果平时需要他偶尔代课倒是还行。
后续李淳经常在闲暇之余跟着徐福上山采药,偶尔还会帮忙背着药箱,到处施医赠药。他选择医家,并非是心血来潮,只因为他喜欢而已。活了十年,他头次知道自己是有价值的。看着黔首露出的笑容,他打从心里感到满足。
其实徐福并不建议他学医,毕竟鲁老师曾说过学医是……当然,最主要的是李淳身份。若是个黔首,徐福乐意将其收为徒弟。可是李淳为李斯嫡子,未来前途必定是一片光明。
可惜,正处于叛逆期的李淳死活不听,非得选择学医。上次秦守闹肚子,李淳似模似样的给他开了个方子,差点没把秦守给吃死。要不是徐福发现的及时,秦守估计真得上天……
白稷听徐福说着,瞥了眼旁边吹胡子瞪眼的李斯,差点笑出声来。
枉李斯为法家大贤,一朝宰相,偏偏摊上了李淳这么个儿子。这次真不怪李斯动怒,此前李淳调皮捣蛋,咸阳城内人尽皆知。后续在白稷的‘悉心教导’下也算是变了些,之前李斯还专门宴请咸阳勋贵庆祝此事。结果倒好,李淳是一点面子不给他,当着无数勋贵面说是要学医。
“阿翁,正所谓孔曰成仁,孟曰……”
“你给老夫闭嘴!”
李斯狠狠拍了下桌子,儿子还敢教训老子不成?
竟然还学淳于越这套,动不动来上这么句。
“老夫今日告诉你,你要是敢学医,便别回咸阳!”
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他老子是法家,这小子要是学医,那李斯以后还怎么在咸阳混?到时候他的门生怎么看他?别的勋贵怎么看他?
“还有这好事?”
“阿翁,这可是你说的,我以后就不回咸阳了。”
李淳激动的站了起来。
白稷强忍着笑,李淳这混小子可真是个人才。三言两语,能把李斯气的吐血。
“你这个……混账!!咳咳……”
“阿翁别激动!万一伤着身体,那可不妙。”
“……”
白稷摇摇头,让李淳先行退下,而后笑着道:“李相,既然李淳喜欢学医,倒不如让他试试。况且,学医同样可以参加科举。非要强迫他研修法学,只怕会适得其反。所以倒不如放手,让他试试看。”
“他若研修医术,斯也无颜再于咸阳立足。”
李斯最好面子,这要传出去可能对李氏也有影响。他活了这么多年,享受无数荣华富贵,现在最在乎的还是这张脸。
“学宫尊重稚生的选择,若李相想不明白,本君也不便再说。”白稷顿了顿,这事毕竟是他们的家事,他其实不好管太多,“李相能有今日成就,双手怕是也染了不少血。李淳学医,治病救人也能为李氏积福。”
历史上李斯最后落得个夷三族的下场,也是令人唏嘘不已。李斯此前毒杀了自己的师兄韩非,后续又献焚书之策,令不少人对他是深恶痛绝。
李斯沉默不语,最后只得长长叹了口气,拂袖作揖离去。身为左相,他也有不少事情等着处理。白稷说的也有其道理,反正他也管不了李淳。再继续逗留,他非得被这忤逆子气死不可。眼不见心烦,也懒得再管。
半晌后,李淳蹑手蹑脚的钻了回来。
“先生,吾翁走了吗?”
“走了。”
“呼,那就好那就好!”
看着李淳大笑着离去,白稷也是为之汗颜。有这么个没心没肺的儿子,难怪李斯鬓角的白头发又多了不少。白稷正准备出门去鲁匠那边看看,结果黄庭坚又走了进来。
“见过君上。”
“黄公有何事?”
“庭坚有一事要说。”黄庭坚长长叹了口气,“这几日外放内传灵子基本都已联系到,子房却留书一封不辞而别。”
“为何?”
“子房世出勋贵,其先辈在韩任五代国相。为人聪颖,却对秦国极度不满。此次窃走我教重宝寒星剑与《素书》,庭坚已命墨者追查,只可惜至今未有下落。”
白稷这才回过神来,有些诧异的望着黄庭坚,“等等,你说的这个子房,便是张良?”
“君上不是早早便已知晓吗?”
靠……
他把这茬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