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垂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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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昀确实是个心软的人,如果他不心软的话,就不会把自己陷进现在这样为难的境地。
月光从残缺不全的窗户投进,慕云择半个身子站在光影之中,半个身子隐没在黑暗之内,赤霄剑上名贵的绿松上盈盈流光,沈昀看不见他的表情,却可以猜到他脸上的笑容一定非常好看,就算,那并不是属于他的表情。
这间屋子非常简陋,只有几条歪歪斜斜的板凳跟一张用木板拼成的小床,上面的被铺不知道放了多久,散发出一股霉味。睡肯定是睡不了的,但好歹还有个屋顶遮风挡雨,沈昀找了个角落席地坐下,闭目养神。慕云择四下看了一眼,捡了一处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赤霄剑放在身前,看了看坐在对面的沈昀,也缓缓将眼睛闭上。
兽鸣声从山林中远远传来,沈昀觉得非常疲惫,他已经有几个晚上没有好好睡过,纵然如此,他的睡眠也依旧很轻,当慕云择站起来打开房门的时候,他就已经醒来了。他听见慕云择离去的脚步声,在这样一个荒山野岭,他不应该出门,也不会出门。但他确实走了,沈昀应该觉得好奇,应该起来跟上他去看个究竟,但他还是什么也没有做。
他依旧闭着眼睛,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什么也没有看见。
不知道过去多久,房门再次被推开,脚步声停在他面前,就这样静静站了许久,才又走回到原来的地方坐下。沈昀还是没有动,他就好像睡得很沉很沉,完全没有注意到发生了什么事。
静寂中,慕云择明亮的双眸透过夜色看着这个毫无反应的男人,一抹讥讽的笑意渐渐浮现在嘴角。
天很快就亮了,当院子里响起公鸡打鸣的声音时,沈昀才像刚才熟睡中醒来时那般睁开眼睛,慕云择就坐在他对面,清朗的面容,微笑的眉目,甚至让沈昀有了一瞬间的恍惚。但他很快清醒过来,就像两个在清早偶然相遇的人那般询问:“慕公子昨夜可还睡得习惯?”
慕云择玩笑地说:“我大概做不到像沈兄这样,连坐在地板上都能睡得这样沉。”
沈昀神色平静地说:“我幼年的时候就已经在江湖漂泊,习惯了风餐露宿的日子,能像现在这样有个屋顶遮风挡算,便算得不错的事了。”
慕云择意味深长地说道:“沈兄倒是容易满足。”
沈昀一笑道:“容易满足才能过得随心所欲。”
慕云择道:“沈兄莫要忘了,只要心有牵挂,就无法随心所欲,表面的洒脱,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沈昀沉默下来,半晌后才道:“自欺欺人有时候也会是一件好事。”
慕云择笑问:“比如呢?”
沈昀没有回答,他站起来打开房门走出去,阳光冲淡了那股腐朽的气味,院子里,老人正在给毛驴上架,那辆简陋的板车停在旁边,稻草已经被一条发黑的棉被替代。听见后面的响动,老人艰难地回过头来,这是沈昀第一次看清楚他的长相,皱纹密布的脸庞像干枯萎缩的老树皮,一双眼睛昏黄浑浊,身上的灰布长衫打满补丁,头发灰白,用一根布条乱糟糟系着,身体佝偻,岁月的苦难与折磨仿佛带走了他所有的生气,只剩下这具躯壳在世上苟延残喘。
老人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神情始终那样冷漠:“家里困难,拿不出粮食招待你们,你们就请自便吧。”
沈昀走过去帮他把驴车套好,问道:“老人家这是要去哪?”
老人拍了拍毛驴,说道:“儿子的病一直不见好,想送他去前面的镇子止看看。”他停顿了片刻,又说道:“年轻人,你帮我个忙吧。”
沈昀道:“老人家请说。”
老人指着那间屋子说:“我儿子病得很重,见不了光,也不能下地走路,我年纪大了,搬不动他,能不能麻烦你搭把手,帮我把他抱到车上。”
毕竟在对方家里住了一宿,沈昀没有理由拒绝,老人领着他走过去,不放心地叮嘱道:“我儿子病了很多年,脾气古怪的很,你要是见到他的样子,千万不要别被吓到。他也是个可怜人,趁我还活着,希望能找人他治好他的病。”平静的语气透出对生活的无奈,听了让人十分心酸,沈昀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点了点头。
这间屋子的摆设几乎跟他们所住的那间一模一样,只是在窗户上多挂了几面帘子,阳光无法穿透进来,更显得屋里昏暗阴沉,床上静静躺着一条人影,周身都包在一件斗篷里,看不清楚模样,只有那股难以形容的腐臭味越来越浓。老人走过去,拍着那人慈爱地说道:“孩子,咱们今天就上镇里去找大夫,你安静点,别闹腾啊,我找人抱你上车。”
那人动也没动,如果不是身体在随呼吸起伏,他就跟尸体没有区别。
是的,那股味道,就是尸体腐烂后散发出来的气味,人可以忍受得到其他任何一种臭味,甚至是喜欢上那种臭味,但是没有人能忍受得了尸臭。
老人整理了一下那人身上的斗篷,招手示意沈昀上前。沈昀俯身将他抱起,那人挣扎了几下,老人隔着斗篷轻拍,他又渐渐得没了反应。尸臭味钻进沈昀的鼻子,一阵又一阵,像是在挑战他忍受的极限,但沈昀始终保持脚步平稳,他能感觉到怀里的人的心跳与体温,和普通人并没有区别。
斗篷的帽子有些松了,一缕墨发随着脚步晃荡出来,沈昀低下头,隐隐约约看见从帽子空隙下露出来的白皙皮肤。他的脚步忽然顿住,抱着那人的手不自觉收紧,老人回头看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只在将驴车赶过来后,才道:“年轻人,麻烦你啦,把他放在上面吧。”
沈昀将那人抱在怀里,感受到斗篷下他起伏的身体,眼里流露出难以言喻的悲苦,却在抬眼看见站在远处的慕云择后,一切神情都恢复如常。他将那人放在车上,向慕云择走去。他们昨夜骑来的马就栓在院子里,沈昀将它们牵来,对慕云择说道:“我们也走吧。”
慕云择十分感概地说道:“沈兄真是个好人。”
身后传来车轮滚动的声音,沈昀没有回头,他翻身上马,静静地说道:“只是力所能及罢了。”
慕云择一笑,跨上马背与沈昀一同迎着晨阳离去。在他们身后,老人赶着驴车缓缓前行着,吱嘎声回响在山林里,愈显刺耳空旷。
从这官道一直往下走,在申时就可以来到一座小镇,因地处偏僻的关系,显得这里也是空荡荡灰扑扑的没有什么活力。街道上零零散散摆了几个摊位,小贩们要么靠墙打着瞌睡,要么有气无力地瞄着来往行人。两旁正在营业的店铺也是门口罗雀,显得死气沉沉。慕云择打量过四周,说道:“这个地方倒是冷清的很。”
沈昀倒是见惯不怪:“这种地处深山的小镇,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谋生去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来往客商。”
慕云择说道:“我们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吧。”
地方虽然偏僻,饭馆倒还是有几家,只是这布满灰尘的桌椅跟滑腻腻的碗筷实在倒人味口,酒菜上来后,他们都没什么心情吃喝,只寥寥喝了两杯后,向店小二打听方向。店小二是个瘦巴的年轻人,肩膀上挂着条布满油污的白布条,滴溜着眼睛说:“两位客房是要去金陵啊,那可还远着呢,没个三四天的路程肯定到不了。我们这山里晚上有许多野兽出没,现在天色也不早了,我劝你们最好先在镇上找个地方住下来,等明天再赶路,运气好的话还能在天黑前找到地方借宿。”
慕云择问道:“那这里可有客栈?”
店小二挠挠脑袋说道:“以前是有一间,不过生意清淡的很,老板就把店子关了。不过你们可以上街东头的周氏祠堂里去借住,那里地方大,还挺干净的,呆一晚上肯定没问题。”
慕云择望向沈昀,颇为无奈地说:“看来我们今天又只能席地而眠了。”
沈昀微微一笑道:“慕公子选得这条路,倒是巧合的很。”
慕云择叹气道:“这次确实是我的过错,没有事先调查清楚,害得沈兄一路跟我风餐露宿。”他很是内疚地看着沈昀,店小二可能觉得他们还没明白意思,忙道:“客官,你们不用担心,那周氏祠堂是咱们镇上最大的一座宅子,别说睡一晚上了,就是住十天半个月都没有问题!”
慕云择道了声谢,拿出碇银子放在桌上。这银光闪闪的元宝简直把店小二的眼睛都看直了,他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哪里见过这么多钱,颤颤抖抖地拿起来放在嘴里咬了一下,望着那远去的两人小声嘀咕:“今儿我可真是碰上财神爷了啊!”
沈昀确实是个心软的人,如果他不心软的话,就不会把自己陷进现在这样为难的境地。
月光从残缺不全的窗户投进,慕云择半个身子站在光影之中,半个身子隐没在黑暗之内,赤霄剑上名贵的绿松上盈盈流光,沈昀看不见他的表情,却可以猜到他脸上的笑容一定非常好看,就算,那并不是属于他的表情。
这间屋子非常简陋,只有几条歪歪斜斜的板凳跟一张用木板拼成的小床,上面的被铺不知道放了多久,散发出一股霉味。睡肯定是睡不了的,但好歹还有个屋顶遮风挡雨,沈昀找了个角落席地坐下,闭目养神。慕云择四下看了一眼,捡了一处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赤霄剑放在身前,看了看坐在对面的沈昀,也缓缓将眼睛闭上。
兽鸣声从山林中远远传来,沈昀觉得非常疲惫,他已经有几个晚上没有好好睡过,纵然如此,他的睡眠也依旧很轻,当慕云择站起来打开房门的时候,他就已经醒来了。他听见慕云择离去的脚步声,在这样一个荒山野岭,他不应该出门,也不会出门。但他确实走了,沈昀应该觉得好奇,应该起来跟上他去看个究竟,但他还是什么也没有做。
他依旧闭着眼睛,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什么也没有看见。
不知道过去多久,房门再次被推开,脚步声停在他面前,就这样静静站了许久,才又走回到原来的地方坐下。沈昀还是没有动,他就好像睡得很沉很沉,完全没有注意到发生了什么事。
静寂中,慕云择明亮的双眸透过夜色看着这个毫无反应的男人,一抹讥讽的笑意渐渐浮现在嘴角。
天很快就亮了,当院子里响起公鸡打鸣的声音时,沈昀才像刚才熟睡中醒来时那般睁开眼睛,慕云择就坐在他对面,清朗的面容,微笑的眉目,甚至让沈昀有了一瞬间的恍惚。但他很快清醒过来,就像两个在清早偶然相遇的人那般询问:“慕公子昨夜可还睡得习惯?”
慕云择玩笑地说:“我大概做不到像沈兄这样,连坐在地板上都能睡得这样沉。”
沈昀神色平静地说:“我幼年的时候就已经在江湖漂泊,习惯了风餐露宿的日子,能像现在这样有个屋顶遮风挡算,便算得不错的事了。”
慕云择意味深长地说道:“沈兄倒是容易满足。”
沈昀一笑道:“容易满足才能过得随心所欲。”
慕云择道:“沈兄莫要忘了,只要心有牵挂,就无法随心所欲,表面的洒脱,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沈昀沉默下来,半晌后才道:“自欺欺人有时候也会是一件好事。”
慕云择笑问:“比如呢?”
沈昀没有回答,他站起来打开房门走出去,阳光冲淡了那股腐朽的气味,院子里,老人正在给毛驴上架,那辆简陋的板车停在旁边,稻草已经被一条发黑的棉被替代。听见后面的响动,老人艰难地回过头来,这是沈昀第一次看清楚他的长相,皱纹密布的脸庞像干枯萎缩的老树皮,一双眼睛昏黄浑浊,身上的灰布长衫打满补丁,头发灰白,用一根布条乱糟糟系着,身体佝偻,岁月的苦难与折磨仿佛带走了他所有的生气,只剩下这具躯壳在世上苟延残喘。
老人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神情始终那样冷漠:“家里困难,拿不出粮食招待你们,你们就请自便吧。”
沈昀走过去帮他把驴车套好,问道:“老人家这是要去哪?”
老人拍了拍毛驴,说道:“儿子的病一直不见好,想送他去前面的镇子止看看。”他停顿了片刻,又说道:“年轻人,你帮我个忙吧。”
沈昀道:“老人家请说。”
老人指着那间屋子说:“我儿子病得很重,见不了光,也不能下地走路,我年纪大了,搬不动他,能不能麻烦你搭把手,帮我把他抱到车上。”
毕竟在对方家里住了一宿,沈昀没有理由拒绝,老人领着他走过去,不放心地叮嘱道:“我儿子病了很多年,脾气古怪的很,你要是见到他的样子,千万不要别被吓到。他也是个可怜人,趁我还活着,希望能找人他治好他的病。”平静的语气透出对生活的无奈,听了让人十分心酸,沈昀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点了点头。
这间屋子的摆设几乎跟他们所住的那间一模一样,只是在窗户上多挂了几面帘子,阳光无法穿透进来,更显得屋里昏暗阴沉,床上静静躺着一条人影,周身都包在一件斗篷里,看不清楚模样,只有那股难以形容的腐臭味越来越浓。老人走过去,拍着那人慈爱地说道:“孩子,咱们今天就上镇里去找大夫,你安静点,别闹腾啊,我找人抱你上车。”
那人动也没动,如果不是身体在随呼吸起伏,他就跟尸体没有区别。
是的,那股味道,就是尸体腐烂后散发出来的气味,人可以忍受得到其他任何一种臭味,甚至是喜欢上那种臭味,但是没有人能忍受得了尸臭。
老人整理了一下那人身上的斗篷,招手示意沈昀上前。沈昀俯身将他抱起,那人挣扎了几下,老人隔着斗篷轻拍,他又渐渐得没了反应。尸臭味钻进沈昀的鼻子,一阵又一阵,像是在挑战他忍受的极限,但沈昀始终保持脚步平稳,他能感觉到怀里的人的心跳与体温,和普通人并没有区别。
斗篷的帽子有些松了,一缕墨发随着脚步晃荡出来,沈昀低下头,隐隐约约看见从帽子空隙下露出来的白皙皮肤。他的脚步忽然顿住,抱着那人的手不自觉收紧,老人回头看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只在将驴车赶过来后,才道:“年轻人,麻烦你啦,把他放在上面吧。”
沈昀将那人抱在怀里,感受到斗篷下他起伏的身体,眼里流露出难以言喻的悲苦,却在抬眼看见站在远处的慕云择后,一切神情都恢复如常。他将那人放在车上,向慕云择走去。他们昨夜骑来的马就栓在院子里,沈昀将它们牵来,对慕云择说道:“我们也走吧。”
慕云择十分感概地说道:“沈兄真是个好人。”
身后传来车轮滚动的声音,沈昀没有回头,他翻身上马,静静地说道:“只是力所能及罢了。”
慕云择一笑,跨上马背与沈昀一同迎着晨阳离去。在他们身后,老人赶着驴车缓缓前行着,吱嘎声回响在山林里,愈显刺耳空旷。
从这官道一直往下走,在申时就可以来到一座小镇,因地处偏僻的关系,显得这里也是空荡荡灰扑扑的没有什么活力。街道上零零散散摆了几个摊位,小贩们要么靠墙打着瞌睡,要么有气无力地瞄着来往行人。两旁正在营业的店铺也是门口罗雀,显得死气沉沉。慕云择打量过四周,说道:“这个地方倒是冷清的很。”
沈昀倒是见惯不怪:“这种地处深山的小镇,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谋生去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来往客商。”
慕云择说道:“我们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吧。”
地方虽然偏僻,饭馆倒还是有几家,只是这布满灰尘的桌椅跟滑腻腻的碗筷实在倒人味口,酒菜上来后,他们都没什么心情吃喝,只寥寥喝了两杯后,向店小二打听方向。店小二是个瘦巴的年轻人,肩膀上挂着条布满油污的白布条,滴溜着眼睛说:“两位客房是要去金陵啊,那可还远着呢,没个三四天的路程肯定到不了。我们这山里晚上有许多野兽出没,现在天色也不早了,我劝你们最好先在镇上找个地方住下来,等明天再赶路,运气好的话还能在天黑前找到地方借宿。”
慕云择问道:“那这里可有客栈?”
店小二挠挠脑袋说道:“以前是有一间,不过生意清淡的很,老板就把店子关了。不过你们可以上街东头的周氏祠堂里去借住,那里地方大,还挺干净的,呆一晚上肯定没问题。”
慕云择望向沈昀,颇为无奈地说:“看来我们今天又只能席地而眠了。”
沈昀微微一笑道:“慕公子选得这条路,倒是巧合的很。”
慕云择叹气道:“这次确实是我的过错,没有事先调查清楚,害得沈兄一路跟我风餐露宿。”他很是内疚地看着沈昀,店小二可能觉得他们还没明白意思,忙道:“客官,你们不用担心,那周氏祠堂是咱们镇上最大的一座宅子,别说睡一晚上了,就是住十天半个月都没有问题!”
慕云择道了声谢,拿出碇银子放在桌上。这银光闪闪的元宝简直把店小二的眼睛都看直了,他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哪里见过这么多钱,颤颤抖抖地拿起来放在嘴里咬了一下,望着那远去的两人小声嘀咕:“今儿我可真是碰上财神爷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