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利欲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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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池明或许没有梅小玉那么热爱古典戏剧,以至于将那些古代的经典都背得滚瓜烂熟,在表演的时候就能充分融入角色,但不管怎么说,薛池明都是梅小玉的前辈,在这一行混的时间比她还要长,接触过的古典戏剧剧本当然也有很多,其中还包括许多现代古典戏剧大师写出来的剧本。
他忍不住将这些大师们写的剧本与王德孚这随意赠出的《西厢记》相比,竟然难以置信地发现,那些大师们的作品,还不如王德孚的这一本!
这样的发现,一时间当然让薛池明难以接受,毕竟之前他可是没有忍住黑了王德孚一波,结果他却被这部作品瞬间打脸,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部作品的好!
甚至薛池明都忍不住幻想,如果他能和梅小玉一同饰演《西厢记》中的男主张生与女主崔莺莺的话,那他们会不会也像戏剧中的男女主的恋情那样美满呢?就算没法达成圆满的结局,那他们只要饰演这部《西厢记》,就一定可以爆红!
名利的诱惑,直接让薛池明上头了,他无比渴望地望着梅小玉说道:“小玉妹妹,我们一起演这部戏吧,肯定可以一下子在全国出名!”
梅小玉看到薛池明这副模样,像是重新认识了自己的干哥哥一样,她蹙眉道:“这部剧的作者可是王德孚那位大作家,我们有没有资格演这部作品,需要得到他的同意。”
薛池明忍不住劝道:“小玉,你别这么天真好不好,他不是把这部作品赠送给你了嘛,那它就属于你了啊,你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反正它又没有公开发表过,你就算说它是你自己创作的,也没问题啊!”
薛池明显然已经利欲熏心了,简直恨不得他认定的媳妇,直接将《西厢记》的所有权都抢过来,在他心里,媳妇的东西自然就是他的了,而他沾点自家媳妇的光,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只可惜,梅小玉并不是这样的人,她可不会做这种事情而直接得罪王德孚,且不说对方可以用一篇文章就让她有那么大名气,就凭对方在《西厢记》上展露的古典戏剧创作才能,就已经让梅小玉心中对王德孚无比敬重了。
至于将王德孚的作品据为己有,梅小玉觉得这根本不可行,因为肯定不会有人相信她可以创作出这么出色的古典戏剧剧本,但是王德孚的话,就绝不会有人质疑什么。
因为现在王德孚那“天才作家”的名头已经彻底树立起来了,之前还凭《洛神赋》中那颇为经典的一段,证明了他在文言文上的造诣,现在《西厢记》一出,基本上就可以瞬间就让王德孚在古典戏剧圈子,也名声大噪!
梅小玉瞬间就愈发觉得,父亲嘱托她的话,实在是再正确不过了,像王德孚这样的天才创作者,他们这样的戏剧表演者,就应该与其结下深厚的友谊,反倒是将王德孚的作品占为己有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
因此,梅小玉坚定地摇了摇头,小心翼翼地将王德孚的这部《西厢记》收好,这可还是王德孚的手写原稿,怕是百年之后,这样的原稿都会成为无价之宝,哪怕当作传家宝,都毫不夸张!
王德孚的那一手行楷还是相当出色的,毕竟在这个时代,文人没有一手好字的话,怎么出去混,字好不好,那就是一个文人的门面,所谓“字如其人”还真不是开玩笑的。
王德孚在写作之余,从来没有放松练字,两世为人的基础,可以让他轻松写出一手好字,就算达不到书法家的高度,但基本上也不会相差太远,因此,他手写的原稿,往往都非常具有收藏价值。
“小玉,你摇头干嘛?难道你要拒绝你最亲的干哥哥吗?”薛池明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他素来知道,梅小玉是个极为心软的女孩子,还非常重情义,虽然他在认识梅小玉的这两年中,背后对那些梅小玉的爱慕者做了不少龌龊事,但是他对梅小玉的关怀与照顾都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梅小玉生病了,他都时刻陪伴着她。
正是这实实在在的关怀和照顾,让梅小玉一直觉得,这个薛池明虽然长相一般、才华一般,但确实对她很好,让她渐渐地没法离开他的关怀与照顾了,甚至在一念之间,都觉得和这个男人一直相处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可是就在这一天,这一瞬间,梅小玉才发现,有些人就算再对你无微不至,也终究不是你想要的人,尤其是当有一个更加耀眼、身上充满光环的人,闯进你的世界之后。
她这时才觉得,父亲果然就是有先见之明,因为他一直告诫梅小玉,就算她和薛池明走得再近,也只能保持兄妹关系,他是绝对不可能同意自家女儿和薛池明这种人在一起的。
像薛池明这样的男人,就是典型的在女人没到手之前,就对她各种好,完全将她捧在手心,可是等到她真成了自己的媳妇了,那就像已经完成了终极的任务,再也不会像以前那么上心。
这一次,梅小玉再也没有心软,她也没有和薛池明多说什么,只是拿着《西厢记》,去找自己的父亲了,她还将薛池明从见到王德孚之后的表现,完完全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自己的父亲……
梅生伟在听女儿的汇报时,还没有打开《西厢记》看呢,但他在知道这是王德孚的作品之后,就显然不会小觑了,然后他在听到薛池明利欲熏心的行为时,不由嗤笑道:“这个小子,早就知道他是这种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确实比较勤奋,对你也比较好,我怎么可能留他在班子里?不过如果他真惹了王德孚的话,那我肯定不可能再留他的,像王德孚这样的天才,再怎么礼遇也不会有错的……好了,我就先看看他的这部《西厢记》是怎么个好法,让我家女儿都刮目相看!”
薛池明或许没有梅小玉那么热爱古典戏剧,以至于将那些古代的经典都背得滚瓜烂熟,在表演的时候就能充分融入角色,但不管怎么说,薛池明都是梅小玉的前辈,在这一行混的时间比她还要长,接触过的古典戏剧剧本当然也有很多,其中还包括许多现代古典戏剧大师写出来的剧本。
他忍不住将这些大师们写的剧本与王德孚这随意赠出的《西厢记》相比,竟然难以置信地发现,那些大师们的作品,还不如王德孚的这一本!
这样的发现,一时间当然让薛池明难以接受,毕竟之前他可是没有忍住黑了王德孚一波,结果他却被这部作品瞬间打脸,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部作品的好!
甚至薛池明都忍不住幻想,如果他能和梅小玉一同饰演《西厢记》中的男主张生与女主崔莺莺的话,那他们会不会也像戏剧中的男女主的恋情那样美满呢?就算没法达成圆满的结局,那他们只要饰演这部《西厢记》,就一定可以爆红!
名利的诱惑,直接让薛池明上头了,他无比渴望地望着梅小玉说道:“小玉妹妹,我们一起演这部戏吧,肯定可以一下子在全国出名!”
梅小玉看到薛池明这副模样,像是重新认识了自己的干哥哥一样,她蹙眉道:“这部剧的作者可是王德孚那位大作家,我们有没有资格演这部作品,需要得到他的同意。”
薛池明忍不住劝道:“小玉,你别这么天真好不好,他不是把这部作品赠送给你了嘛,那它就属于你了啊,你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反正它又没有公开发表过,你就算说它是你自己创作的,也没问题啊!”
薛池明显然已经利欲熏心了,简直恨不得他认定的媳妇,直接将《西厢记》的所有权都抢过来,在他心里,媳妇的东西自然就是他的了,而他沾点自家媳妇的光,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只可惜,梅小玉并不是这样的人,她可不会做这种事情而直接得罪王德孚,且不说对方可以用一篇文章就让她有那么大名气,就凭对方在《西厢记》上展露的古典戏剧创作才能,就已经让梅小玉心中对王德孚无比敬重了。
至于将王德孚的作品据为己有,梅小玉觉得这根本不可行,因为肯定不会有人相信她可以创作出这么出色的古典戏剧剧本,但是王德孚的话,就绝不会有人质疑什么。
因为现在王德孚那“天才作家”的名头已经彻底树立起来了,之前还凭《洛神赋》中那颇为经典的一段,证明了他在文言文上的造诣,现在《西厢记》一出,基本上就可以瞬间就让王德孚在古典戏剧圈子,也名声大噪!
梅小玉瞬间就愈发觉得,父亲嘱托她的话,实在是再正确不过了,像王德孚这样的天才创作者,他们这样的戏剧表演者,就应该与其结下深厚的友谊,反倒是将王德孚的作品占为己有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
因此,梅小玉坚定地摇了摇头,小心翼翼地将王德孚的这部《西厢记》收好,这可还是王德孚的手写原稿,怕是百年之后,这样的原稿都会成为无价之宝,哪怕当作传家宝,都毫不夸张!
王德孚的那一手行楷还是相当出色的,毕竟在这个时代,文人没有一手好字的话,怎么出去混,字好不好,那就是一个文人的门面,所谓“字如其人”还真不是开玩笑的。
王德孚在写作之余,从来没有放松练字,两世为人的基础,可以让他轻松写出一手好字,就算达不到书法家的高度,但基本上也不会相差太远,因此,他手写的原稿,往往都非常具有收藏价值。
“小玉,你摇头干嘛?难道你要拒绝你最亲的干哥哥吗?”薛池明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他素来知道,梅小玉是个极为心软的女孩子,还非常重情义,虽然他在认识梅小玉的这两年中,背后对那些梅小玉的爱慕者做了不少龌龊事,但是他对梅小玉的关怀与照顾都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梅小玉生病了,他都时刻陪伴着她。
正是这实实在在的关怀和照顾,让梅小玉一直觉得,这个薛池明虽然长相一般、才华一般,但确实对她很好,让她渐渐地没法离开他的关怀与照顾了,甚至在一念之间,都觉得和这个男人一直相处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可是就在这一天,这一瞬间,梅小玉才发现,有些人就算再对你无微不至,也终究不是你想要的人,尤其是当有一个更加耀眼、身上充满光环的人,闯进你的世界之后。
她这时才觉得,父亲果然就是有先见之明,因为他一直告诫梅小玉,就算她和薛池明走得再近,也只能保持兄妹关系,他是绝对不可能同意自家女儿和薛池明这种人在一起的。
像薛池明这样的男人,就是典型的在女人没到手之前,就对她各种好,完全将她捧在手心,可是等到她真成了自己的媳妇了,那就像已经完成了终极的任务,再也不会像以前那么上心。
这一次,梅小玉再也没有心软,她也没有和薛池明多说什么,只是拿着《西厢记》,去找自己的父亲了,她还将薛池明从见到王德孚之后的表现,完完全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自己的父亲……
梅生伟在听女儿的汇报时,还没有打开《西厢记》看呢,但他在知道这是王德孚的作品之后,就显然不会小觑了,然后他在听到薛池明利欲熏心的行为时,不由嗤笑道:“这个小子,早就知道他是这种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确实比较勤奋,对你也比较好,我怎么可能留他在班子里?不过如果他真惹了王德孚的话,那我肯定不可能再留他的,像王德孚这样的天才,再怎么礼遇也不会有错的……好了,我就先看看他的这部《西厢记》是怎么个好法,让我家女儿都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