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无业虚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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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就不吃,有什么大不了的,沐浴净身,她是神仙好不好,不用洗也是净的。阿狸愤愤然回到屋内,倒头便睡。
这一睡再一睁眼,外面天色已经黑了,挣扎着爬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客栈里的人怎么没有送晚膳来?
“睡醒了?”陆公子的声音突然响起,阿狸吓了一跳,猛回头只见陆公子坐在窗前,不知道在这里做了多久。
“前辈公子,私闯别人的房间恐怕不好吧……”,阿狸不悦道。
“哪里有什么别人?你是我的书童,这房间的房费好像也是我出的。”陆公子挑眉道,“不然你就要睡大街上。”
“那还得多谢前辈公子破费!”阿狸冷声冷气,不想理他,走过去打开窗子,夜风微寒,外面正是冰天雪地,崖底却是温暖如春,这风吹来只能让人感觉凉爽。夜风吹走了云雾,初升的弯月格外明亮,远处依旧有寒光点点,看来郑元齐还没走,他是要把冰魄剑练顺手了才能走吗?
“好说,好说,”陆公子站起身来,笑道,“我带来了你的新法器,如今可以试一试。”
试你个大头鬼啊,用这根丑八怪戳瞎你双眼!
……丑八怪?阿狸惊呆了,只见陆公子托在手中的,是一朵黑色莲花,浑然天成,看不出雕琢的痕迹,看其材质,正与那根焦竹竿一样,薄如蝉翼的花瓣在月光下闪着光泽。
“好看么?”
“好看……”他想必是用法力将那根焦竹竿变成这样,“好看是好看,可是它还是没什么用啊。”她要的是兵器,又不是首饰。
“不试试怎么知道没有用?”
阿狸伸出手来,陆公子催动黑莲落在她的手上,就在黑莲接触到阿狸手心的一瞬间,阿狸只觉手心滚烫,一道白光猛然向八方荡了开去,震的大地都抖动了。陆公子虽然有准备,还是退了两步才稳住身形。
阿狸回过神来,忙将黑莲一把甩开,这种感觉……她曾经历过,说起来也才过了不久,就在南坪州,灵华上人的真身庙中……她曾见过那根焦竹竿的!想起来了,它就在灵华上人的真身上,她也是只摸了一下,就有一道白光冲天而起,差点就害死她。
这哪里是法器,明明就是邪物啊。
陆公子将黑莲捡了回来,摇头道,“看来你就是它的有缘人,可惜这么好的法器你却不珍惜,就这么把它丢在地上。”
“我也没想到它遇到有缘人就这么激动,照这样看来它也太厉害了,我根本控制不了它。”
陆公子面色变得严肃,“你有试过去控制它么?再来,凝神聚气,用你的意念去控制它。”
他一寒下脸来真挺可怕,阿狸不敢违抗,试着再次去碰触那黑莲。
凝神聚气,集中意念,事实证明阿狸这些日没白练,她闭上眼睛,将黑莲放在手心,只感到温热,并无方才那般异象。阿狸睁开眼睛,发现黑莲竟然放出了柔和的白光,在她的手心缓缓转动。
阿狸兴奋至极,她从没想过这么快就能驾驭一个这么厉害的法器。
“前辈公子,这个法器它叫什么名字?”
“它没有名字,只是我曾经见过一个十分厉害的法器,与它的材质相同,便用了半日时间依样做了一个仿品给你,虽然比原物逊色很多,但也算难得的法器了。”
原来是个仿品,阿狸刚飘起来的心又有些不爽。
陆公子看出她的心思,接着说道:“虽然是个仿品,但如今也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东西了,因为原件早就不在了。”
“那太……遗憾了。”阿狸心里痛快了,她如今有了自己的法器,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呢。该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
“前辈公子,原来那件十分厉害的法器叫什么名字?”
“它叫做无业虚花斩。”
阿狸点头道,“无叶虚花斩,倒是个好听的名字,而且很实际啊,它就是没有叶子只有花。”
“不是花叶的叶,而是罪业的业,意思是说,虽然用它杀戮无数,但都是为了天下苍生,并不造下杀业。”陆公子耐心解释道。
“原来如此,想来它的主人肯定是个征战沙场的战将,我倒不大可能造什么杀业,那我这个法器便叫做虚花斩吧,以示对那位前辈的尊敬。”
“那你可要好好修习,若是运用得当,虚花斩的每一片花瓣都能化成一方利器,杀敌于无形。”
“是,”阿狸诚心受教,郑重的给陆公子行了个大礼,“多谢前辈公子送我这么厉害的法器,此恩此德,阿狸永志不忘!”
行完礼一抬头陆公子却不见了,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却已经坐回到椅子上去了。
“何故行此大礼,血魔针妖是你所杀,我不过代你保存而已。”
阿狸正想问他,为什么此物会在灵华上人的真身庙中出现,门突然被敲响了。
一个青衣伙计来报,有人要找阿狸。
阿狸下了楼,伙计却说人在客栈外面。此时虽然夜已深,但厅中人却不少,那些新得了法器兵刃的人自然要炫耀一番,那些没得到法器的人也想见识见识,因此聚在厅中饮酒作乐,十分热闹。
阿狸出了门廊,便看见一个白衣身影站在门外,负手背对着她,果然是郑元齐。
“郑兄,你的冰魄剑练的怎么样了?可还顺手?”
郑元齐微笑道:“甚好,不枉我费这一番功夫,着实是把好剑。”
“宝剑配英雄嘛,郑兄这样的少年英才自然该有这上等兵器才能相配的。”这话倒是由衷的夸奖,郑元齐是个不世出的天才,若是有仙魄,不须多久就能飞升。
“小兄弟,我听说你今日没有找到趁手的兵器,我虽然有了冰魄剑,天罡剑就用不着了,但那是师传之物,不能相送。我这里有一件宝贝,是机缘巧合才得到的,应是仙家之宝。你我相交一场,我便将它送于你,希望能弥补你今日之憾。”
阿狸呆住了,因为她看到郑元齐递给她的,正是那半枚水灵子,当日阿狸在庙中将水灵子遗失,便怀疑是郑元齐捡了去,后来诸事繁杂,竟将此事忘了。
“拿去吧,左右我也用不到,你留着观赏也好。”郑元齐将水灵子塞进阿狸手中,抱拳道:“后会有期,阿九,我们灵鹫山见了”。
原来记着她的名字啊,还以为他忘了呢。还真是个奇怪的人呢。
不吃就不吃,有什么大不了的,沐浴净身,她是神仙好不好,不用洗也是净的。阿狸愤愤然回到屋内,倒头便睡。
这一睡再一睁眼,外面天色已经黑了,挣扎着爬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客栈里的人怎么没有送晚膳来?
“睡醒了?”陆公子的声音突然响起,阿狸吓了一跳,猛回头只见陆公子坐在窗前,不知道在这里做了多久。
“前辈公子,私闯别人的房间恐怕不好吧……”,阿狸不悦道。
“哪里有什么别人?你是我的书童,这房间的房费好像也是我出的。”陆公子挑眉道,“不然你就要睡大街上。”
“那还得多谢前辈公子破费!”阿狸冷声冷气,不想理他,走过去打开窗子,夜风微寒,外面正是冰天雪地,崖底却是温暖如春,这风吹来只能让人感觉凉爽。夜风吹走了云雾,初升的弯月格外明亮,远处依旧有寒光点点,看来郑元齐还没走,他是要把冰魄剑练顺手了才能走吗?
“好说,好说,”陆公子站起身来,笑道,“我带来了你的新法器,如今可以试一试。”
试你个大头鬼啊,用这根丑八怪戳瞎你双眼!
……丑八怪?阿狸惊呆了,只见陆公子托在手中的,是一朵黑色莲花,浑然天成,看不出雕琢的痕迹,看其材质,正与那根焦竹竿一样,薄如蝉翼的花瓣在月光下闪着光泽。
“好看么?”
“好看……”他想必是用法力将那根焦竹竿变成这样,“好看是好看,可是它还是没什么用啊。”她要的是兵器,又不是首饰。
“不试试怎么知道没有用?”
阿狸伸出手来,陆公子催动黑莲落在她的手上,就在黑莲接触到阿狸手心的一瞬间,阿狸只觉手心滚烫,一道白光猛然向八方荡了开去,震的大地都抖动了。陆公子虽然有准备,还是退了两步才稳住身形。
阿狸回过神来,忙将黑莲一把甩开,这种感觉……她曾经历过,说起来也才过了不久,就在南坪州,灵华上人的真身庙中……她曾见过那根焦竹竿的!想起来了,它就在灵华上人的真身上,她也是只摸了一下,就有一道白光冲天而起,差点就害死她。
这哪里是法器,明明就是邪物啊。
陆公子将黑莲捡了回来,摇头道,“看来你就是它的有缘人,可惜这么好的法器你却不珍惜,就这么把它丢在地上。”
“我也没想到它遇到有缘人就这么激动,照这样看来它也太厉害了,我根本控制不了它。”
陆公子面色变得严肃,“你有试过去控制它么?再来,凝神聚气,用你的意念去控制它。”
他一寒下脸来真挺可怕,阿狸不敢违抗,试着再次去碰触那黑莲。
凝神聚气,集中意念,事实证明阿狸这些日没白练,她闭上眼睛,将黑莲放在手心,只感到温热,并无方才那般异象。阿狸睁开眼睛,发现黑莲竟然放出了柔和的白光,在她的手心缓缓转动。
阿狸兴奋至极,她从没想过这么快就能驾驭一个这么厉害的法器。
“前辈公子,这个法器它叫什么名字?”
“它没有名字,只是我曾经见过一个十分厉害的法器,与它的材质相同,便用了半日时间依样做了一个仿品给你,虽然比原物逊色很多,但也算难得的法器了。”
原来是个仿品,阿狸刚飘起来的心又有些不爽。
陆公子看出她的心思,接着说道:“虽然是个仿品,但如今也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东西了,因为原件早就不在了。”
“那太……遗憾了。”阿狸心里痛快了,她如今有了自己的法器,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呢。该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
“前辈公子,原来那件十分厉害的法器叫什么名字?”
“它叫做无业虚花斩。”
阿狸点头道,“无叶虚花斩,倒是个好听的名字,而且很实际啊,它就是没有叶子只有花。”
“不是花叶的叶,而是罪业的业,意思是说,虽然用它杀戮无数,但都是为了天下苍生,并不造下杀业。”陆公子耐心解释道。
“原来如此,想来它的主人肯定是个征战沙场的战将,我倒不大可能造什么杀业,那我这个法器便叫做虚花斩吧,以示对那位前辈的尊敬。”
“那你可要好好修习,若是运用得当,虚花斩的每一片花瓣都能化成一方利器,杀敌于无形。”
“是,”阿狸诚心受教,郑重的给陆公子行了个大礼,“多谢前辈公子送我这么厉害的法器,此恩此德,阿狸永志不忘!”
行完礼一抬头陆公子却不见了,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却已经坐回到椅子上去了。
“何故行此大礼,血魔针妖是你所杀,我不过代你保存而已。”
阿狸正想问他,为什么此物会在灵华上人的真身庙中出现,门突然被敲响了。
一个青衣伙计来报,有人要找阿狸。
阿狸下了楼,伙计却说人在客栈外面。此时虽然夜已深,但厅中人却不少,那些新得了法器兵刃的人自然要炫耀一番,那些没得到法器的人也想见识见识,因此聚在厅中饮酒作乐,十分热闹。
阿狸出了门廊,便看见一个白衣身影站在门外,负手背对着她,果然是郑元齐。
“郑兄,你的冰魄剑练的怎么样了?可还顺手?”
郑元齐微笑道:“甚好,不枉我费这一番功夫,着实是把好剑。”
“宝剑配英雄嘛,郑兄这样的少年英才自然该有这上等兵器才能相配的。”这话倒是由衷的夸奖,郑元齐是个不世出的天才,若是有仙魄,不须多久就能飞升。
“小兄弟,我听说你今日没有找到趁手的兵器,我虽然有了冰魄剑,天罡剑就用不着了,但那是师传之物,不能相送。我这里有一件宝贝,是机缘巧合才得到的,应是仙家之宝。你我相交一场,我便将它送于你,希望能弥补你今日之憾。”
阿狸呆住了,因为她看到郑元齐递给她的,正是那半枚水灵子,当日阿狸在庙中将水灵子遗失,便怀疑是郑元齐捡了去,后来诸事繁杂,竟将此事忘了。
“拿去吧,左右我也用不到,你留着观赏也好。”郑元齐将水灵子塞进阿狸手中,抱拳道:“后会有期,阿九,我们灵鹫山见了”。
原来记着她的名字啊,还以为他忘了呢。还真是个奇怪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