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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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年关, 整个州都热闹起来, 天寒地冻的,但消减不了百姓们的热情。
侯府也早早准备上了, 下人面上洋溢着喜色。
珠珠一大早便被嬷嬷叫了起来,一番打扮,换上了漂亮的新衣,梳了两个小辫子,用精致的珠花装扮点缀, 漂漂亮亮出了门。
知知正吩咐着青娘给府里下人发赏钱, 刚说完,就看见珠珠被嬷嬷牵着进来了。
她朝女儿伸手, 拉过她, 给她整理了一下袖子,顺手塞了个红包给她, “珠珠今年也要平平安安长大。”
珠珠是早就知道, 过年肯定有好多好多红包可以收的,小嘴一抿,高高兴兴的, “谢谢娘!”
陆铮也回来得很早,府衙自是有事的,他提前处理好,放了手下人自去过年,便匆匆赶回来陪妻儿了。
一家坐在一处用年夜饭,江父和江母也被请来了, 两位哥哥和嫂嫂也带着孩子赴宴。
知知和嫂子们的关系一向好,以往和大嫂冯氏就亲热得很,姑嫂感情很好,新嫂子唐氏进门后,相处的时间就没那么长了,比起来关系稍稍淡了些。
唐氏出身很不错,唐家在徐州地位也不低,但她为人低调沉稳,并不似一般的士族娘子那样高高在上,对农妇出身的婆母和大嫂也很是敬重,因而得到了全家的喜爱和认可。
唐氏对于自己这个小姑子,不免有那么丁点的拘谨,一般时候看不出,独处时便显出那么点了。
男人们还围坐在一处喝酒,今日过年,江母难得允了江父喝,翁婿父子几人交杯换盏的,兴致颇高。
江母则和冯氏带着一堆孙儿孙女出去瞧烟花去了,方才好大的动静,几个小的便坐不住了。
唐氏因怀着孕,怕她惊动了胎儿,故而江母让她在屋里歇着,不叫她跟着自己出去。
唐氏盯着小姑子,小姑子成亲也有几载了,模样却还十分鲜嫩,比起少女,更添了几分温婉秀丽,犹如琥珀似的美酒,越看越有味道。
难怪侯爷一颗心就牢牢系在小姑子身上,都不带往别的女子身上瞧的。
“二嫂,喝口水,润润嗓。”知知盈盈笑着,含笑招呼着唐氏。
唐氏回过神,发觉小姑子一双漂亮的眸子含笑望着自己,澄澈明亮的目光,仿佛看透她心中所想一般,登时脸上微红,应道。
“好。”
端起茶水,喝了口,就发现入口是有些清甜的,但并不腻,低头一看,只是杯温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茶。
这时,进来一个婆子,福身过后,细心在她膝上盖上了一块毯子,毛茸茸的,带着暖意。
唐氏立刻打从心底感到熨帖,随之也对知知更亲近了几分,就那么一杯茶,一块毯子,犹如和风细雨一样,让人舒舒服服的。
这手段,莫说侯爷受用,便是同样身为女子的她,也一样心里暖呼呼的。
难怪侯爷多年一直独宠自己这位小姑子,世上哪个男儿,不喜欢这样貌美又温柔的女子,更何况这人还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
“二婶这一胎可怀的辛苦?”知知叙家常一般,随意问着,态度自然温和。
唐氏原本还有些提着的心,也逐渐放了下来,姑嫂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聊着彼此怀胎时候的趣事,知知间或插上几句自己怀珠珠和廷哥儿时的事情,颇有些相谈甚欢的感觉。
等到江母和冯氏带着孩子们回来时,唐氏还感觉意犹未尽,怎么时间一下子过去得这么快了,她感觉自己还没和小姑子聊开心呢!
等反应过来了,心里开始感慨,自己这小姑子虽做了侯夫人,但半点架子都没有,与她交往时,实在感觉如沐春风。
回到家中后,唐氏还按捺不住,同丈夫江术倾诉,“妹妹脾气真好,人也和气,同她聊天真是叫人觉得舒服……”
江术乐见其成,自家妻子同小妹关系好,自是好事,一家人斗得斗鸡眼似的,那才叫坏事。他躺下,侧身对妻子道,“小妹一贯性子好,你同她相处久了就晓得了。”
唐氏忍不住连连点头,“可不是麽!相公,不瞒你说,我先前心里还真有点没底。我不像大嫂,我进门迟,我进门的时候,小姑子都嫁人了。人都说姑嫂容易闹矛盾,我还真怕有点什么事,到时候叫夫君你为难了。”
“没想到,小姑子人这样好,我现在心里一点儿都不怕了。”
江术笑了笑,揽着妻子的肩,“有什么可怕的,万事都有我呢。再说了,你和妹妹都是明事理的人,能有多大矛盾。”
唐氏笑眯眯点头,心里却想,对外明事理,对内窝里横的,多的是。她几个出嫁的姐妹,家里或多或少都遇上这些事了,要么便是婆媳关系处得不好,要么是妯娌之间针锋相对,要么是丈夫宠爱妾室。
她比她们幸运,进门就顺顺利利的,婆母和大嫂冯氏都是直性子的人,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用猜来猜去,都是实在人。
先前唯一让她有点担心的,就是这个外嫁的小姑子,按理说外嫁了的小姑子,那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不用怎么忌惮。偏偏自家情况不一样,小姑子身份太高,且还十分得公婆的宠爱,又有和小姑子关系亲近的大嫂珠玉在前,自己要是跟小姑子处不好,那就十分尴尬了。
幸好,她最后那点担忧,也在这个晚上散去了。
唐氏靠近丈夫的怀里,心里美滋滋的想,那些姐姐妹妹还嘲笑她嫁了个泥腿子出身,殊不知她这是掉进糖罐子里了呢!
这样好的婚事都被她捞到了,可得好好惜福……
唐氏闭眼睡去,知知这边,则才刚安抚好看了烟花,激动得睡不着的珠珠。
打着小鼾的珠珠被嬷嬷小心从知知怀里抱了出来,走出门,抱去隔壁的房间歇息。
陆铮见妻子得了空,起身走到她身边,牵她的手,“出去走走。”
白日里睡多了,现在倒也不困,且因为一家团聚的缘故,一晚上夫妻俩都没怎的有机会独处,现下只剩下两人了,自是如何腻歪都不为过了。
夫妻二人出了门,穿过长廊,月朗星稀,温柔的月光铺洒在庭院中,连夜色也美好了几分。
只天还是很冷,偶尔有几丝寒风,陆铮停下步子,替知知理了一下大麾,见她小脸缩在一团毛毛的领子里,雪白的面颊上有几缕碎发,鼻尖微红,与平时的端庄相比,多了几分俏皮。
陆铮心里一软,唇边荡开一抹笑意。
夫妻二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天。
知知道,“二婶人不错,性子和气,也不娇气,对娘和大嫂都很敬重。我先前还担心,二嫂出身士族,怕她心气高,瞧不起二哥的出身。”
陆铮闻言微笑着,心道妻子真是天真得可爱,竟还担心唐家人看不上江术,殊不知,想要嫁女给江家的人,犹如过江之鲫,多得数都数不清。
他不纳妾,想走他路子的人,便先失了机会。江家家风清正,更没有纳妾的规矩,唯一的未成家的江术,自是成了众人眼中的香饽饽了。
唐家和江家结的这门亲,一来为唐家添了一门很厉害的姻亲,二来借嫁女向他表了忠心,可谓是一举多得,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了。
“唐氏值得一用。”陆铮淡声接过话,道。
知知半天才反应过来,扭头看了眼身侧的夫君,正想着自己是不是要解释一句,她不是想抬举二嫂家族的意思,她真的就只是随口一说。
她连自己娘家都没开口求过陆铮,又怎么会去替唐家说话。
但话到嘴边,又觉得没必要解释,夫君自是懂她的,夫妻几载,她若是连这点自信都没有,那这几年便白过了。
陆铮见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开口,倒主动解释道,“用唐家是我早就打算好的,你今日便是不提唐氏,我也要抬举唐家的。”
“这些世家,盘踞百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虽不畏惧,但身侧总有这样一群人躲在暗处,算计阻挠,总是叫人恶心的。抬举唐家,用唐家的郎君,一来是遏制其它世家,二来么,我不可能屠尽也不会屠尽世家,索性给他们指一条明路,省得他们上蹿下跳的。”
“只是,这么一来,”陆铮微微顿了一下,转头看向妻子,“只怕岳父岳母那里要忙上一阵子了。”
要说没半点私心,那是不可能的,陆铮要收服这些世家,其实不必借江家出面。但他就是这么做了,他就是要明明白白告诉那些还不肯死心,一心要往他身边送人的人,这条路,走不通。
非但走不通,还可能走错路。
他把江家抬得越高,就越没人敢质疑知知的身份,越没人觉得,他陆铮的正妻之位,是可以觊觎甚至动手脚的。
眼下他还只是个侯爷,要对付的还只是几个士族。
日后呢,他要越走越高,但这路上,他不能松开知知和他们的孩子们,他走到哪个高度,知知和孩子们也要和他一起。
至于江家会不会动了歪心思,这一点,陆铮心里自然也有数,岳父是不用担心的,江家第二代也不可能出问题,至于第三代,陆铮自然也有安排。
其实他不必费劲心机抬举江家,因为知知的生父,他另一个岳父,是实打实的北地霸主。
但这又怎么会一样,他就是要把自己对知知的宠爱,明明白白展示给世人。
他要日后所有人提起知知,第一个想到的是他有多宠爱她,而不是诸多流言蜚语,揣测他陆铮是因为战胥,才会敬重发妻。
他要天下人都知道,即便知知只是个农女,她也是他的妻。
没有人可以取代她的地位,即便他最终走到那个位置,能站在他身边的,也只有知知。
时值年关, 整个州都热闹起来, 天寒地冻的,但消减不了百姓们的热情。
侯府也早早准备上了, 下人面上洋溢着喜色。
珠珠一大早便被嬷嬷叫了起来,一番打扮,换上了漂亮的新衣,梳了两个小辫子,用精致的珠花装扮点缀, 漂漂亮亮出了门。
知知正吩咐着青娘给府里下人发赏钱, 刚说完,就看见珠珠被嬷嬷牵着进来了。
她朝女儿伸手, 拉过她, 给她整理了一下袖子,顺手塞了个红包给她, “珠珠今年也要平平安安长大。”
珠珠是早就知道, 过年肯定有好多好多红包可以收的,小嘴一抿,高高兴兴的, “谢谢娘!”
陆铮也回来得很早,府衙自是有事的,他提前处理好,放了手下人自去过年,便匆匆赶回来陪妻儿了。
一家坐在一处用年夜饭,江父和江母也被请来了, 两位哥哥和嫂嫂也带着孩子赴宴。
知知和嫂子们的关系一向好,以往和大嫂冯氏就亲热得很,姑嫂感情很好,新嫂子唐氏进门后,相处的时间就没那么长了,比起来关系稍稍淡了些。
唐氏出身很不错,唐家在徐州地位也不低,但她为人低调沉稳,并不似一般的士族娘子那样高高在上,对农妇出身的婆母和大嫂也很是敬重,因而得到了全家的喜爱和认可。
唐氏对于自己这个小姑子,不免有那么丁点的拘谨,一般时候看不出,独处时便显出那么点了。
男人们还围坐在一处喝酒,今日过年,江母难得允了江父喝,翁婿父子几人交杯换盏的,兴致颇高。
江母则和冯氏带着一堆孙儿孙女出去瞧烟花去了,方才好大的动静,几个小的便坐不住了。
唐氏因怀着孕,怕她惊动了胎儿,故而江母让她在屋里歇着,不叫她跟着自己出去。
唐氏盯着小姑子,小姑子成亲也有几载了,模样却还十分鲜嫩,比起少女,更添了几分温婉秀丽,犹如琥珀似的美酒,越看越有味道。
难怪侯爷一颗心就牢牢系在小姑子身上,都不带往别的女子身上瞧的。
“二嫂,喝口水,润润嗓。”知知盈盈笑着,含笑招呼着唐氏。
唐氏回过神,发觉小姑子一双漂亮的眸子含笑望着自己,澄澈明亮的目光,仿佛看透她心中所想一般,登时脸上微红,应道。
“好。”
端起茶水,喝了口,就发现入口是有些清甜的,但并不腻,低头一看,只是杯温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茶。
这时,进来一个婆子,福身过后,细心在她膝上盖上了一块毯子,毛茸茸的,带着暖意。
唐氏立刻打从心底感到熨帖,随之也对知知更亲近了几分,就那么一杯茶,一块毯子,犹如和风细雨一样,让人舒舒服服的。
这手段,莫说侯爷受用,便是同样身为女子的她,也一样心里暖呼呼的。
难怪侯爷多年一直独宠自己这位小姑子,世上哪个男儿,不喜欢这样貌美又温柔的女子,更何况这人还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
“二婶这一胎可怀的辛苦?”知知叙家常一般,随意问着,态度自然温和。
唐氏原本还有些提着的心,也逐渐放了下来,姑嫂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聊着彼此怀胎时候的趣事,知知间或插上几句自己怀珠珠和廷哥儿时的事情,颇有些相谈甚欢的感觉。
等到江母和冯氏带着孩子们回来时,唐氏还感觉意犹未尽,怎么时间一下子过去得这么快了,她感觉自己还没和小姑子聊开心呢!
等反应过来了,心里开始感慨,自己这小姑子虽做了侯夫人,但半点架子都没有,与她交往时,实在感觉如沐春风。
回到家中后,唐氏还按捺不住,同丈夫江术倾诉,“妹妹脾气真好,人也和气,同她聊天真是叫人觉得舒服……”
江术乐见其成,自家妻子同小妹关系好,自是好事,一家人斗得斗鸡眼似的,那才叫坏事。他躺下,侧身对妻子道,“小妹一贯性子好,你同她相处久了就晓得了。”
唐氏忍不住连连点头,“可不是麽!相公,不瞒你说,我先前心里还真有点没底。我不像大嫂,我进门迟,我进门的时候,小姑子都嫁人了。人都说姑嫂容易闹矛盾,我还真怕有点什么事,到时候叫夫君你为难了。”
“没想到,小姑子人这样好,我现在心里一点儿都不怕了。”
江术笑了笑,揽着妻子的肩,“有什么可怕的,万事都有我呢。再说了,你和妹妹都是明事理的人,能有多大矛盾。”
唐氏笑眯眯点头,心里却想,对外明事理,对内窝里横的,多的是。她几个出嫁的姐妹,家里或多或少都遇上这些事了,要么便是婆媳关系处得不好,要么是妯娌之间针锋相对,要么是丈夫宠爱妾室。
她比她们幸运,进门就顺顺利利的,婆母和大嫂冯氏都是直性子的人,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用猜来猜去,都是实在人。
先前唯一让她有点担心的,就是这个外嫁的小姑子,按理说外嫁了的小姑子,那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不用怎么忌惮。偏偏自家情况不一样,小姑子身份太高,且还十分得公婆的宠爱,又有和小姑子关系亲近的大嫂珠玉在前,自己要是跟小姑子处不好,那就十分尴尬了。
幸好,她最后那点担忧,也在这个晚上散去了。
唐氏靠近丈夫的怀里,心里美滋滋的想,那些姐姐妹妹还嘲笑她嫁了个泥腿子出身,殊不知她这是掉进糖罐子里了呢!
这样好的婚事都被她捞到了,可得好好惜福……
唐氏闭眼睡去,知知这边,则才刚安抚好看了烟花,激动得睡不着的珠珠。
打着小鼾的珠珠被嬷嬷小心从知知怀里抱了出来,走出门,抱去隔壁的房间歇息。
陆铮见妻子得了空,起身走到她身边,牵她的手,“出去走走。”
白日里睡多了,现在倒也不困,且因为一家团聚的缘故,一晚上夫妻俩都没怎的有机会独处,现下只剩下两人了,自是如何腻歪都不为过了。
夫妻二人出了门,穿过长廊,月朗星稀,温柔的月光铺洒在庭院中,连夜色也美好了几分。
只天还是很冷,偶尔有几丝寒风,陆铮停下步子,替知知理了一下大麾,见她小脸缩在一团毛毛的领子里,雪白的面颊上有几缕碎发,鼻尖微红,与平时的端庄相比,多了几分俏皮。
陆铮心里一软,唇边荡开一抹笑意。
夫妻二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天。
知知道,“二婶人不错,性子和气,也不娇气,对娘和大嫂都很敬重。我先前还担心,二嫂出身士族,怕她心气高,瞧不起二哥的出身。”
陆铮闻言微笑着,心道妻子真是天真得可爱,竟还担心唐家人看不上江术,殊不知,想要嫁女给江家的人,犹如过江之鲫,多得数都数不清。
他不纳妾,想走他路子的人,便先失了机会。江家家风清正,更没有纳妾的规矩,唯一的未成家的江术,自是成了众人眼中的香饽饽了。
唐家和江家结的这门亲,一来为唐家添了一门很厉害的姻亲,二来借嫁女向他表了忠心,可谓是一举多得,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了。
“唐氏值得一用。”陆铮淡声接过话,道。
知知半天才反应过来,扭头看了眼身侧的夫君,正想着自己是不是要解释一句,她不是想抬举二嫂家族的意思,她真的就只是随口一说。
她连自己娘家都没开口求过陆铮,又怎么会去替唐家说话。
但话到嘴边,又觉得没必要解释,夫君自是懂她的,夫妻几载,她若是连这点自信都没有,那这几年便白过了。
陆铮见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开口,倒主动解释道,“用唐家是我早就打算好的,你今日便是不提唐氏,我也要抬举唐家的。”
“这些世家,盘踞百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虽不畏惧,但身侧总有这样一群人躲在暗处,算计阻挠,总是叫人恶心的。抬举唐家,用唐家的郎君,一来是遏制其它世家,二来么,我不可能屠尽也不会屠尽世家,索性给他们指一条明路,省得他们上蹿下跳的。”
“只是,这么一来,”陆铮微微顿了一下,转头看向妻子,“只怕岳父岳母那里要忙上一阵子了。”
要说没半点私心,那是不可能的,陆铮要收服这些世家,其实不必借江家出面。但他就是这么做了,他就是要明明白白告诉那些还不肯死心,一心要往他身边送人的人,这条路,走不通。
非但走不通,还可能走错路。
他把江家抬得越高,就越没人敢质疑知知的身份,越没人觉得,他陆铮的正妻之位,是可以觊觎甚至动手脚的。
眼下他还只是个侯爷,要对付的还只是几个士族。
日后呢,他要越走越高,但这路上,他不能松开知知和他们的孩子们,他走到哪个高度,知知和孩子们也要和他一起。
至于江家会不会动了歪心思,这一点,陆铮心里自然也有数,岳父是不用担心的,江家第二代也不可能出问题,至于第三代,陆铮自然也有安排。
其实他不必费劲心机抬举江家,因为知知的生父,他另一个岳父,是实打实的北地霸主。
但这又怎么会一样,他就是要把自己对知知的宠爱,明明白白展示给世人。
他要日后所有人提起知知,第一个想到的是他有多宠爱她,而不是诸多流言蜚语,揣测他陆铮是因为战胥,才会敬重发妻。
他要天下人都知道,即便知知只是个农女,她也是他的妻。
没有人可以取代她的地位,即便他最终走到那个位置,能站在他身边的,也只有知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