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第 1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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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莫长安还在夏令营时, n市出了件大事。
历经九年, 当时闹得极大,震惊全国的一个连环杀人案被堪破了。
在一名刘姓警官这么多年不放弃的坚持下, n市警察局终于获得了滂海案最后一名受害者遗体的线索。而提供线索的人的身份十分特殊,他和当初滂海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并且两人曾是好友。
他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也曾杀过人。
“其实我早就不抱希望了,周末不上班的时候去医院跟他聊天是这么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甚至跟他聊天的时候我都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就是很自然的, 他把线索告诉了我。”刘姓警官对记者说道。
在警察从一栋摩天大厦门口铺着瓷砖的水泥地中找到最后一位受害者的尸体时,所有人都没有多余的表情。尸体已经腐烂,通过dna的鉴定可以确认, 她就是最后一名受害者。
警局中, 她的家人在尸体旁长跪不起, 痛哭流涕。
虽然种种迹象表明她已经遇害了,但尸体一直没找到,她的家人们心中就还留有一丝希望。想着可能没有死,只是被拐卖去了哪里,他们只要坚持, 总能找回来。
但尸体的发现, 让他们的希望破灭了。做了整整九年的梦, 一瞬间让他们回到了冰冷的现实。
滂海案破了之后,也就没必要在意案子的负面影响了,很快就被记者嗅到, 并上了新闻。
当有记者想去采访那名提供线索的精神病患者时,却被告知他在一个晚上自/杀了。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心中仅存死志的时候,就算别人把锋利的东西都收起来,他也是有办法自/杀的。
他死得极为惨烈,是用自己的太阳穴狠狠地撞桌角而死。尸体上的痕迹告诉法医,他至少有四次没有找准位置,导致太阳穴处血肉模糊。
他走之前,留下了一支录音笔,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用的,里边有这样一段话。
“这些年来,我每个晚上都做着噩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农村小男孩,因为爷爷奶奶不肯给他吃还没做熟的肉,就发狂杀死了他的爷爷奶奶。他挥舞着手中的柴刀,眼里全是血红的鲜血。
好在到了白天,我又变回了优雅而富有学识的我。我博览群书,获得了世界top1学校的offer,我怎么可能是那个又脏又臭还满手鲜血的小屁孩?
人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我想杀人,也不会把自己变得如此狼狈。我会趁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用枕头捂住他们的口鼻,这样一来,看起来就像自然死亡一样。
赵滂海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和我一样出生名门,被迫来到了医院。我们俩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但是人总是会变的,他离开我太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久到我接受了新的朋友。
我背叛了滂海,我没忍住,把他之前告诉我的秘密说出去了。昨天晚上,滂海来找我了,但是他没有怪我,他一直把我当做是最好的朋友。
反正我在这个世界也待厌了,那些医生表面上很尊重我的想法,背地里却都称呼我为‘那个疯子’。不过我也不在意,他们得益于每天对我的心灵疏导,但实际上从未走进过我的世界。
特别是那个让我背叛了滂海的警察,他只是时间久了让我误以为他变成了我的朋友而已。这个狡猾的家伙!算了,滂海也没有怪我。再见吧,愚蠢的世界!再见吧,愚蠢的医院!我终于要摆脱你们了!”
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富家精英”,却连亲手写一封遗书都做不到,用一支录音笔记录下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语言。
录音被发现之后,大家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能够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名精神病患者用大半生让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人,完全否认了自己的过去。在临死之前,却给出了重要的线索。不过如果他一直保守秘密,或许也不会选择自杀。
这个案子的情况夺得了各大新闻的头条,无论是网上新闻还是传统纸媒,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它的消息。
“等等,你们有没有感觉这个案子和有本小说里的案子非常像?”
“我似乎知道楼上说的是哪本小说……”
“那位似乎一年都没动笔了吧?全心全意准备高考去了?”
“楼上你out了,他前段时间才在微博上更新了一篇随笔,意气风发不减当年。”
“神特么一篇随笔,劳资上了你的当!这么特么是随笔吗?写得这么好,怎么可能是随手写出来的?”
“卧槽!吓得我还以为自己之前看劈叉了,点进去一看,真香!”
“前面的,你们良心不会痛的吗???我还在学校自习呢!大晚上的,差点没忍住叫出声来。我们学校里就有个超小的人工湖,这会儿晚上不敢回宿舍了!”
“之前我一直觉得那篇小说要被封,结果似乎就这么淡去了。现在告诉我这小说是有原型的,所以上面没封就是在等这一刻吗?”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上面不是没封,只是控制了评论。你们就没发现那本小说出版之后没多久,在网上的评论就消失了吗?我在出版社有朋友,除了头一个星期有加印之外,后面都没有订单了。”
“我叔就是那个精神病院的,具体是谁我就不说了。据他说,莫长安写那部小说的时候,还特意去找那个把自己爷爷奶奶杀了的精神病聊天,一聊就是两个小时!”
“吓得我把珍藏了一年的杂志重新拿出来看了一遍。”
“所以安大小说里说的都是真的?那些家族真的这么厉害,敢只手遮天?”
“假的吧?就算安大敢写,出版社也不敢发?估计只是用了现实的人设,然后自己写的故事。”
虽然只是用了这个案件中的嫌疑人的人设,但莫长安的《对弈》又火起来了。各地的书店和报亭多次受人询问之后,只好打电话去半月杂志社订货,终于开始了再版。
莫长安本来不知道这回事的,但是微博上艾特他的人太多了,他稀里糊涂地看了一堆转发,终于搞清楚了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
总而言之就是这个案件的告破,给他的《对弈》带来了一波销量。
不只是他,他们夏令营中还有许多消息灵通的学生,这会儿来问他跟精神病聊天的感觉的都有不少。
甚至莫长安只是去逛个超市买零食的功夫,回来就看到周人贵拿着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最悬疑》,就是登着他《对弈》的那一刊在看。
看到莫长安之后还淡定地跟他打招呼:“写得不错啊,之前我对悬疑小说不感兴趣就没看,结果现在看起来感觉还挺好看的。”
……
商景行从二号早上跟莫长安聊过天之后,就再没跟他讲过话了。文理分开之后,莫长安更是面都见不着,只能通过消息灵通的周人贵打听她们这几天做了什么。
眼看明天就是夏令营的最后一天,公布他们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的时候了,莫长安感觉不能再这么下去。
哪有撩了人就不理人的了?单身三十多年的单身狗也是有尊严的好吧?
就算是被她舅舅劝服了,好歹也给他个交代才对。
莫长安全然忘了他最初还想劝商景行好好考虑的想法,现在的商景行在他眼里俨然变成了个大猪蹄子。
好在虽然文理两边的学生白天学习的内容不一样,但是晚上都还是要回来住的。莫长安看着表,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借口上厕所先溜了回来。
喷了点花露水,蹲在宿舍楼底下,看着陆陆续续回来的学生。
想着一会儿商景行回来之后,他就过去,霸气地抓着她手腕把人拉过来,问问她这几天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以后连朋友也做不成。
莫长安在脑海里演练了好几种可能,一直等到九点左右,商景行的身影才出现在宿舍楼前面。
莫长安站起来,想去把人拉过来,结果因为蹲太久脚麻了打了几个踉跄,差点直接跪在商景行面前,还是商景行扶了一下,才幸免于当场下跪的丢人模样。
一把抓住商景行扶着他的手腕,莫长安在脑子里过了无数遍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只觉得自己无比委屈。
商景行没有问他蹲在这干嘛,其实她早早就看到了蹲在这里的莫长安。尽管她舅舅跟她说了一堆早恋的坏处,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喜欢莫长安。
不过舅舅有一点说得对,那就是他们现在还都是未成年人,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还需要父母养着,所以谈恋爱不止是她一个人的事,还是她父母的事。
等她独立了之后,再想去喜欢谁,就不关别人的事了。
商景行扶着莫长安来到了旁边的石凳上,看着他一瘸一拐的模样有些好笑。
“我还以为你打算就这么跟我划分界限了,我之前只是觉得……”莫长安委委屈屈地说道。
话一出口,莫长安的气势就掉了一大截,和他之前脑子里演绎的情形完!全!不!一!样!
“我觉得你之前说得对。”商景行轻声说道。
莫长安心里顿时哇凉哇凉的,心里的台词都开始念起来了: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我面前,但我没有珍惜……
“我们现在还太小了,而且马上就要高三了,不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感情上。不过我依旧觉得,喜欢这种东西是没办法作假的,一年后,我会来燕大找你。”
人生的大悲大喜莫过于此,莫长安心里一瞬间闪烁出了无数烟花。
作者有话要说:有时候并不是多么喜欢一个人,但是不讨厌加上一个契机,就会变得越来越在意……
莫长安有这种想法不是他就这么喜欢上了商景行,而是大脑发出冲动的信号,他们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在莫长安还在夏令营时, n市出了件大事。
历经九年, 当时闹得极大,震惊全国的一个连环杀人案被堪破了。
在一名刘姓警官这么多年不放弃的坚持下, n市警察局终于获得了滂海案最后一名受害者遗体的线索。而提供线索的人的身份十分特殊,他和当初滂海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并且两人曾是好友。
他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也曾杀过人。
“其实我早就不抱希望了,周末不上班的时候去医院跟他聊天是这么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甚至跟他聊天的时候我都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就是很自然的, 他把线索告诉了我。”刘姓警官对记者说道。
在警察从一栋摩天大厦门口铺着瓷砖的水泥地中找到最后一位受害者的尸体时,所有人都没有多余的表情。尸体已经腐烂,通过dna的鉴定可以确认, 她就是最后一名受害者。
警局中, 她的家人在尸体旁长跪不起, 痛哭流涕。
虽然种种迹象表明她已经遇害了,但尸体一直没找到,她的家人们心中就还留有一丝希望。想着可能没有死,只是被拐卖去了哪里,他们只要坚持, 总能找回来。
但尸体的发现, 让他们的希望破灭了。做了整整九年的梦, 一瞬间让他们回到了冰冷的现实。
滂海案破了之后,也就没必要在意案子的负面影响了,很快就被记者嗅到, 并上了新闻。
当有记者想去采访那名提供线索的精神病患者时,却被告知他在一个晚上自/杀了。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心中仅存死志的时候,就算别人把锋利的东西都收起来,他也是有办法自/杀的。
他死得极为惨烈,是用自己的太阳穴狠狠地撞桌角而死。尸体上的痕迹告诉法医,他至少有四次没有找准位置,导致太阳穴处血肉模糊。
他走之前,留下了一支录音笔,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用的,里边有这样一段话。
“这些年来,我每个晚上都做着噩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农村小男孩,因为爷爷奶奶不肯给他吃还没做熟的肉,就发狂杀死了他的爷爷奶奶。他挥舞着手中的柴刀,眼里全是血红的鲜血。
好在到了白天,我又变回了优雅而富有学识的我。我博览群书,获得了世界top1学校的offer,我怎么可能是那个又脏又臭还满手鲜血的小屁孩?
人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我想杀人,也不会把自己变得如此狼狈。我会趁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用枕头捂住他们的口鼻,这样一来,看起来就像自然死亡一样。
赵滂海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和我一样出生名门,被迫来到了医院。我们俩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但是人总是会变的,他离开我太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久到我接受了新的朋友。
我背叛了滂海,我没忍住,把他之前告诉我的秘密说出去了。昨天晚上,滂海来找我了,但是他没有怪我,他一直把我当做是最好的朋友。
反正我在这个世界也待厌了,那些医生表面上很尊重我的想法,背地里却都称呼我为‘那个疯子’。不过我也不在意,他们得益于每天对我的心灵疏导,但实际上从未走进过我的世界。
特别是那个让我背叛了滂海的警察,他只是时间久了让我误以为他变成了我的朋友而已。这个狡猾的家伙!算了,滂海也没有怪我。再见吧,愚蠢的世界!再见吧,愚蠢的医院!我终于要摆脱你们了!”
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富家精英”,却连亲手写一封遗书都做不到,用一支录音笔记录下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语言。
录音被发现之后,大家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能够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名精神病患者用大半生让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人,完全否认了自己的过去。在临死之前,却给出了重要的线索。不过如果他一直保守秘密,或许也不会选择自杀。
这个案子的情况夺得了各大新闻的头条,无论是网上新闻还是传统纸媒,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它的消息。
“等等,你们有没有感觉这个案子和有本小说里的案子非常像?”
“我似乎知道楼上说的是哪本小说……”
“那位似乎一年都没动笔了吧?全心全意准备高考去了?”
“楼上你out了,他前段时间才在微博上更新了一篇随笔,意气风发不减当年。”
“神特么一篇随笔,劳资上了你的当!这么特么是随笔吗?写得这么好,怎么可能是随手写出来的?”
“卧槽!吓得我还以为自己之前看劈叉了,点进去一看,真香!”
“前面的,你们良心不会痛的吗???我还在学校自习呢!大晚上的,差点没忍住叫出声来。我们学校里就有个超小的人工湖,这会儿晚上不敢回宿舍了!”
“之前我一直觉得那篇小说要被封,结果似乎就这么淡去了。现在告诉我这小说是有原型的,所以上面没封就是在等这一刻吗?”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上面不是没封,只是控制了评论。你们就没发现那本小说出版之后没多久,在网上的评论就消失了吗?我在出版社有朋友,除了头一个星期有加印之外,后面都没有订单了。”
“我叔就是那个精神病院的,具体是谁我就不说了。据他说,莫长安写那部小说的时候,还特意去找那个把自己爷爷奶奶杀了的精神病聊天,一聊就是两个小时!”
“吓得我把珍藏了一年的杂志重新拿出来看了一遍。”
“所以安大小说里说的都是真的?那些家族真的这么厉害,敢只手遮天?”
“假的吧?就算安大敢写,出版社也不敢发?估计只是用了现实的人设,然后自己写的故事。”
虽然只是用了这个案件中的嫌疑人的人设,但莫长安的《对弈》又火起来了。各地的书店和报亭多次受人询问之后,只好打电话去半月杂志社订货,终于开始了再版。
莫长安本来不知道这回事的,但是微博上艾特他的人太多了,他稀里糊涂地看了一堆转发,终于搞清楚了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
总而言之就是这个案件的告破,给他的《对弈》带来了一波销量。
不只是他,他们夏令营中还有许多消息灵通的学生,这会儿来问他跟精神病聊天的感觉的都有不少。
甚至莫长安只是去逛个超市买零食的功夫,回来就看到周人贵拿着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最悬疑》,就是登着他《对弈》的那一刊在看。
看到莫长安之后还淡定地跟他打招呼:“写得不错啊,之前我对悬疑小说不感兴趣就没看,结果现在看起来感觉还挺好看的。”
……
商景行从二号早上跟莫长安聊过天之后,就再没跟他讲过话了。文理分开之后,莫长安更是面都见不着,只能通过消息灵通的周人贵打听她们这几天做了什么。
眼看明天就是夏令营的最后一天,公布他们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的时候了,莫长安感觉不能再这么下去。
哪有撩了人就不理人的了?单身三十多年的单身狗也是有尊严的好吧?
就算是被她舅舅劝服了,好歹也给他个交代才对。
莫长安全然忘了他最初还想劝商景行好好考虑的想法,现在的商景行在他眼里俨然变成了个大猪蹄子。
好在虽然文理两边的学生白天学习的内容不一样,但是晚上都还是要回来住的。莫长安看着表,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借口上厕所先溜了回来。
喷了点花露水,蹲在宿舍楼底下,看着陆陆续续回来的学生。
想着一会儿商景行回来之后,他就过去,霸气地抓着她手腕把人拉过来,问问她这几天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以后连朋友也做不成。
莫长安在脑海里演练了好几种可能,一直等到九点左右,商景行的身影才出现在宿舍楼前面。
莫长安站起来,想去把人拉过来,结果因为蹲太久脚麻了打了几个踉跄,差点直接跪在商景行面前,还是商景行扶了一下,才幸免于当场下跪的丢人模样。
一把抓住商景行扶着他的手腕,莫长安在脑子里过了无数遍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只觉得自己无比委屈。
商景行没有问他蹲在这干嘛,其实她早早就看到了蹲在这里的莫长安。尽管她舅舅跟她说了一堆早恋的坏处,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喜欢莫长安。
不过舅舅有一点说得对,那就是他们现在还都是未成年人,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还需要父母养着,所以谈恋爱不止是她一个人的事,还是她父母的事。
等她独立了之后,再想去喜欢谁,就不关别人的事了。
商景行扶着莫长安来到了旁边的石凳上,看着他一瘸一拐的模样有些好笑。
“我还以为你打算就这么跟我划分界限了,我之前只是觉得……”莫长安委委屈屈地说道。
话一出口,莫长安的气势就掉了一大截,和他之前脑子里演绎的情形完!全!不!一!样!
“我觉得你之前说得对。”商景行轻声说道。
莫长安心里顿时哇凉哇凉的,心里的台词都开始念起来了: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我面前,但我没有珍惜……
“我们现在还太小了,而且马上就要高三了,不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感情上。不过我依旧觉得,喜欢这种东西是没办法作假的,一年后,我会来燕大找你。”
人生的大悲大喜莫过于此,莫长安心里一瞬间闪烁出了无数烟花。
作者有话要说:有时候并不是多么喜欢一个人,但是不讨厌加上一个契机,就会变得越来越在意……
莫长安有这种想法不是他就这么喜欢上了商景行,而是大脑发出冲动的信号,他们以后的路还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