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告别”奏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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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霄这会儿已经没工夫思考自己会不会因此坐牢了,他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开了。
他的位置在中后,虽然不是什么好位置,可视野也不错,正对舞台中央的钢琴家。
他目光眺望着落在一袭黑色笔挺正装、宛如暴君的成熟男人身上。传闻他脾气非常不好,暴躁易怒又冷酷无情,还非常自大,有他的演出,便一切要以他为基准,他经常会在台上即兴改编原谱,弄得许多指挥和乐手们都跟不上他的节奏。可是碍于他的才华,谁都不敢说什么。
他太耀眼了,就坐在光的下面,饶是如此,也无法干预他身上那股冰冷的、不近人情的气息。
元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很难将他和记忆里,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的孩子联系在一起。
少年时的阿尔伯特·罗伊斯,还不叫这个名字,他叫白问霖。他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幸,最后遇到了元霄。元霄把这个孩子带回了家。
那时的白问霖,和现在截然不同。他温柔、礼貌、总是在笑,像阳光、像天使。
可自钢琴声一响起,元霄就知道他没有变。他的触键、发声,干净到了灵魂里。节奏和力度坚定、安详而明智——完美到无可挑剔的技巧。不过,评论家是对的,他的技巧无可比拟,但缺少一种充沛的感情。
元霄记得他成名的那一次演奏,有位观众偷偷用手机录了音。
观众把录音发在社交平台上,糟糕的音质却在各大平台上疯传。因为大家误认为,这是李斯特本人用留声机录的《死之舞》,谣言越传越离谱,有好些人都信了这个鬼话,以为真的是李斯特本人的演奏——他高超的技巧征服了所有人。
上半场很快结束,白问霖弹完《唐璜的回忆》,出了大量的汗。他在掌声中站起身,陌生又熟悉的湛蓝眼眸扫过巨大的音乐厅。元霄几乎以为他看见了自己,但很显然,现场观众太多了。
元霄注视他走向后场,才收回目光,虚弱地向后一仰。他好些天滴水未进,一直靠输液续命。
他一面口干舌燥,一面膀胱发涨,正想出去上个卫生间,结果他还没起身,突然听见嘈杂的动静。他扭头一看,是一群穿蓝色警服、腰间佩枪的nypd。他们被现场的安保拦在外面了,不允许进入、扰乱音乐厅的秩序。
元霄赶紧躬腰躲着。
不用怀疑,这一定是来抓捕他的!
他生平第一次遇见这种事,心里又害怕又不可思议,自己到底是有多倒霉,才会好巧不巧抢了纽约骑警的马?
一群警察在外面观察着整个大厅的观众,寻找着“罪犯”。
“他穿什么衣服?”
“深蓝色的正装,背着黑色的书包,黑色头发,是个亚裔。”
打眼望去,音乐厅里的男士,全部正装出席,除了黑色就是深蓝、宝蓝,该死的,这范围太大了!
元霄怕自己躬着腰的动作引起怀疑,最后还是坐直,不过他从背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戴上了。
很快,下半场开始,外面的骚动完全止住了。
只是,音乐会是有时限的,上下场加起来一个多小时,众人似乎全部被罗伊斯震撼住了,偌大的卡内基大厅鸦雀无声,接着响起比开场时更热烈的鼓掌声,元霄拍了几下,就因为强烈的刺痛感捂住自己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这样耳鸣过,左面的耳朵,除了嗡嗡耳鸣、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
众人看见罗伊斯和指挥都下了台,元霄的位置虽然远,但视野却不错,他能望见白问霖冷漠的面孔,脸上流了大量的汗,从黑色睫毛上滴落,他在喘息,神色却始终沉稳冷静。
最后一首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从第三分钟开始,他就开始淌汗。这首“拉三”被称为世界上最难演奏的曲子。有人说:“演奏一次‘拉三’,在体力上的付出等于‘铲十吨煤’。”
他现在肯定非常累,后背肯定全都被浸湿了,可是他的仪态仍然非常好,不会让任何人察觉到他的疲累。
元霄很早就告诉他,弹钢琴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所以从学钢琴伊始就让白问霖加强锻炼,每天给他加餐,晚上带他去跑步,他坐在车上,白问霖就沿着海滨大道夜跑。
当他望着眼前这个,在百科上据说身高一米九六的白问霖,心中既是骄傲的,又是复杂万千的。他有幸见证了这位定然会名垂千古的钢琴家的成长,看着他从比自己矮的个头,长到现在的身高体格。
但自己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不会有任何人记得他。
按照惯例,乐团和钢琴家还会返场。
果不其然,大概一分钟,他稍作休整,又上台了。
管弦乐团还在舞台上,但看他们的架势,似乎不准备演奏——返场曲目应当是一首钢琴独奏曲。
钢琴家低沉的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了句“silence”,侧过头做了个嘘的动作,接着,鼓掌声一瞬间全部停下,他的信号传达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太帅了。”有女观众忍不住很轻地尖叫。
全场安静后,他用一张黑色丝巾,蒙在了自己的眼睛上。
“他在干什么?”
“你们不知道吗?阿尔伯特最爱这样炫耀了,哪怕他蒙着眼,看不见琴键,他也绝不会弹错一个音,他的手指永远万无一失。”
这件事,许多人还是略有耳闻,听说他有时候会突发奇想,蒙上眼睛独奏,不过,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这是为了炫耀想出来的新花样。有部分评论家认为:“他做个盲人挺好的,至少不会离谱的炫技。”
没有曲目单的情况下,倘若不是脍炙人口的曲目,很少有人能非常迅速地听出他弹的是什么。但这一首,大家立刻都听了出来,著名到无人不知。
肖邦《降e大调夜曲》。
白问霖很少弹奏肖邦,他喜欢巴赫和李斯特,尤其是巴赫。他十二岁就会背奏《十二平均律键盘曲集》,元霄第一次听他演奏这首《降e大调夜曲》,是有一年的春节,两个人脱了袜子躺在一起看电影《钢琴家》。
电影结束了,元霄看见窗外飘起小雪,花园里的喷泉池结了一层光洁的冰。他趴在窗台看了会儿,忽然站直,问:“问霖,你看那喷泉池,像个什么?”
白问霖靠在他身侧,端详几息,懒洋洋道:“蓝宝石。”
在皎洁月光下,那圆池像极了一枚巨大的蓝宝石,晶莹剔透,散发华贵的光辉,可元霄却摇头:“错。”他眼中放出光芒,“你觉不觉得,那水池现在就像个小型的滑冰场?”
白问霖从来都听他的话,温顺得像一只小羊羔,元霄说什么,他就是什么。
元霄翻找出偷偷藏起来的冰刀。两个人溜下去滑冰,结果刚踩上去,他就摔了,幸亏白问霖接住了他。冰层薄,两人一齐倒下去,冰面就碎裂了。
他们俩一起被零下温度的冰水浸了个透心凉,而白问霖的第一反应是抱着他起来。
那天晚上很晚了,这动静惊醒了全家人,元霄挨了一顿教训,白问霖承担起了责任:“是我的错,是我带他下楼的,冰刀也是我买的。”
元霄冻坏了,瑟瑟发抖地裹着被子盘腿坐在床上喝姜汤,白问霖给他弹电影里的音乐赔罪,还愿意为他弹奏贝多芬。天知道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过谱子,就在电影里听过,但他第一次就能背奏,那是一种强悍的记忆力与天赋,历史上只有那几个大名鼎鼎的神童可以做到。
因为那次让元霄生了一场病,一个月才好转,所以记得格外清楚。
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背后是整个寂静的管弦乐团,然而没有人发声,只有他手底下的钢琴在发出令人震撼的声音。
可惜的是,两首返场曲目加起来,也不到十分钟,灯光打亮,观众开始陆续退场。
元霄听见有人在说签售的事,立刻跟着挤了过去。因为罗伊斯没有签任何的经纪公司,所以市面上根本没有他的唱片,他从来不录这个。这一次签售的是他的黑胶唱片,全球限量五百套。卡内基音乐厅的这场演出,有两百套发售。
一群身着盛装的男士女士,为了一张黑胶唱片,此刻却毫无颜面可言地挤作一团。
元霄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杀出重围,才发现白问霖根本没有出现,是工作人员拿着签名后的唱片在售卖。元霄直接丢下美元,抢了一张唱片就跑。
终于挤了出去,元霄一回头,看见两个女人为了一张黑胶开始撕打。红着脸争论“是谁先拿到这张唱片的”“是谁先从兜里掏出美元的”。
他摇摇头,暗道可怕,把唱片揣进书包里。
下一秒,元霄的双手就被拷住了。
“你被逮捕了。”
是两名穿着警服的nypd。
元霄不敢反抗,老老实实地在众目睽睽下被押走。卡内基大厅外,有闻风而动的媒体记者蜂拥前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破了什么惊天大案。
结果一看,警方怎么押着一个看起来最多十五六的未成年?
他被一把推进警车。
透过车窗,元霄听见一个女记者在夸张地介绍:“这是警方第四次在阿尔伯特·罗伊斯先生的演奏会上抓到罪犯了!这些颇有品味的罪犯中,有前华尔街大亨、有人称天使脸孔杀手的高智商罪犯……而今天抓获的罪犯,有消息称是729空难的幸存者。据说下午才醒来,是因为堵车赶不上演出,在第五十九大街上公然偷走纽约骑警的马……”
元霄羞愧地把脸埋在膝盖中央,不让摄像头拍到他,这实在太丢人了……
他进了曼哈顿警察局。
这个东方人看起来像个未成年。浓眉大眼,脸颊粉嫩,仿佛还没有退净婴儿肥一般。警察怀疑地看了他很久,接着检查了他的书包、护照,然后抬头看了眼东方人那天生显小的面孔。
手指点了点他护照上的出生年月日,不可思议:“你居然有十八岁?”
元霄第一次进警局,他双手被铐住,认罪态度很好:“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骑警的马……我会坐牢吗?”
“可能会。”
“如果坐牢,是会被判几年?在美国坐牢还是被遣返回国坐牢?我想回国坐牢可以吗……”
“不可以。”不苟言笑的警察回答过后,又说了句,“你马术不错。”骑着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没有任何人能追上他,而且夸张的是,除了不小心撞飞一个垃圾桶以外,没有酿造任何的人为事故。
就这样,他被关押进了警局的临时牢房,牢房里还有几个看上去就不善的男人,他们纹身、光头,眼神轻挑又凶恶。
元霄这样的身高、体格,看起来简直像小猫咪一眼好欺负。
他开始假装听不懂英语,坐在铁窗旁,不理会任何人跟他说话的声音。只是坚持了没几分钟,元霄实在是太饿了,他感觉浑身无力,快要饿晕了。左耳的耳鸣减弱了许多,只是仍然听不见任何声音。
元霄忍不住了,问一位看起来最亲和的女警官:“请问什么时候开饭?”
“晚饭饭点已经过了。”
“那……那有什么吃的吗?我太饿了,我遇到了飞机失事,醒来就去看演奏会了,我已经快一周没有吃任何东西了。”他可怜地乞求道。这几天里,他全靠吊水续着命,今天发生的事,耗费了他太多的体力,他现在已经不行了。
女警露出了一丝同情之色,问他:“你有亲属在纽约吗?我可以帮你给他们打电话。”
元霄茫然地想了会儿。
他认识谁?他倒是有高中同学在美国留学的,可早就没了联系,现在他进了警局,父母还在国内,自然不可能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免得他们为自己担惊受怕。
除此之外,他只认识一个人了。
元霄实在是饿疯了,他犹豫了下:“可以帮我联系……阿尔伯特·罗伊斯吗?”
“那个钢琴家?”女警笑了,“你是他的粉丝。”
“是……我是他的粉丝。”
“你认识他吗?”
元霄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并不确定,罗伊斯会认识他吗?毕竟自己都死了这么多年……对方记不记得他还说不准。况且元霄清楚地知道,他穿越前后,是两个平行时空。或许……对方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自己这个人。
女警打趣地说道:“如果你有他的联系方式的话,我很乐意为你打一个电话。”
元霄心沉到了谷底,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袭上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旁边的罪犯都笑了:“小朋友说自己认识阿尔伯特·罗伊斯。”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那我还认识泰勒·斯威夫特呢!”
元霄没有理会,他叹了口气,把手揣在兜里。
——他摸到了一张薄薄的纸片。
元霄掏出来一看,是一张名片,名字是史蒂文·李。
这是他在离开医院的时候,那个华人给他的。元霄原以为他是航司的人,但是看名片,对方是个律师,应该是航空公司的专属律师。他登时眼睛一亮,把名片递给女警:“可以打电话给他。”
二十分钟后,就住在曼哈顿的史蒂文·李,赶到了警察局。
他给饥饿到了极点的元霄在shake shack买了一个汉堡,警察检查过后,再递给铁窗内的元霄。元霄饿坏了,撕开包装就咬了一大口,汉堡里夹着大块丰富的牛肉,让人食欲激增,牛肉和沙拉的香味飘散。
元霄一口吃得太大,不得不艰难地咀嚼。就在这时,眼前忽然笼罩下一片阴影,一个小腿非常粗壮的纹身壮汉站在元霄面前:“小朋友,懂不懂规矩?”
元霄抬头看着他,两边的腮帮鼓了起来。
壮汉眼睛像一对铜铃似的,瞪着元霄,接着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汉堡:“老子今天一天,就吃了白面包!”
元霄愣住了,接着反应过来,伸出手去:“还给我。”
“还给你?呸!”大汉直接朝汉堡吐了一口口水,接着大口咬起来。元霄饿得眼睛发红,到嘴的食物却被人抢走了,他慢慢站起来,却只到对方的下巴高。
他那股未成年的气质,使对方掉以轻心地大笑。
元霄眯起了眼睛,接着,一下跳起将壮汉扑在地上,上去就是双手合拢的一拳头:“老子可是内蒙的!抢我吃的!我艹。”
他双手虽说被铐住,可那股饿狠了的力气却不小,壮汉一懵,反应过来就用双腿把元霄反绞住,东、西方人的体格到底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元霄直接被压制住了,对方伸手来掐他的脖子,元霄却恶狠狠地咬了他的大拇指。
“啊——!!”对方惨叫起来。
“喂!干什么!”
“不许动!”
听见动静的警察立刻开锁,在事件恶化前把两个罪犯给分开。
李律师原本都准备花钱把元霄保释出去了,结果又发生了恶性斗殴事件,在监狱里,斗殴是要关禁闭的,可是在警局,只能把元霄单独收押起来。
李律师无奈地说:“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把你捞出来的。”他怕的是,骆元霄在警局出个什么好歹,家属把责任推在他们航司身上。
“李律师,谢谢你。”
“叫我史蒂文吧。”
“好的史蒂文,谢谢你。”元霄太饿了,他靠着墙角躺下来,不知不觉就闭上了眼睛,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是饿晕了,还是睡着了。
在梦里,他好像回到了过去,一个温暖的午后,白问霖给他冲了一杯红茶,配上一小碟的曲奇饼,别墅里回荡着巴赫的赋格。
同一时间,演奏会结束后,白问霖拒绝了乐团总监请他常驻的邀请,和指挥告别,就坐上了自己的车。
他在曼哈顿恰巧有一所顶层公寓,所以无需住酒店。
车上正好放到一首贝多芬,而且还是《“告别”奏鸣曲》,白问霖拧着眉头说:“把音乐关了。”
司机知道他不喜欢贝多芬的音乐,便把音乐切换到了广播频道。广播里,正好在播放一则今天发生的新闻。
“729空难的幸存者,在前天被搜寻到,已经有几位幸存者安然无恙地醒来了。据悉,其中一位幸存者,在下午时分偷走了正在时代广场附近巡逻的纽约骑警的马,并且骑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晚上八点,曼哈顿分局在卡内基音乐厅抓获了该罪犯。”
女主播的声音道:“我想,他应该是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超级粉丝吧。”
广播里配合地响起男主播哈哈大笑的声音。
接着,新闻又转向了重点:729空难事件。
“这艘航班是从中国魔都飞往美国纽约的,出事地点就在美国境内,死亡人数七人、重伤一百二十人,目前,中国大使馆已经介入……”
后座的白问霖忽然睁开眼睛。
深夜,躺在地上睡觉的元霄,饿得醒了两次,他又累又困,提出了一个要求:“能不能放一首贝多芬来听?”
值班的警察瞪他一眼:“你当警察局是什么地方?!”
“要不然……柴可夫斯基也行啊……”他蜷缩着呢喃,“好饿啊……”
胃部因为饥饿紧紧缩成了一团,他的汉堡只吃了一口,随后警察给了他一杯水和一块小面包,并且不允许他吃外来的食物。
元霄狼吞虎咽地吃了,可那点食物根本不够。他觉得自己现在的饥饿程度,能吃下一整头烤全羊。
喝了一点水,元霄再度昏睡过去。
午夜时分,史蒂文还在曼哈顿警局坐着,他一直在打电话,并且观察着元霄的动态,看见对方睡着,他还体贴地把自己的外套脱下,递给这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朋友。
就在他准备结束今天这一切,明天再来警局时,曼哈顿警察局忽然进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穿一身得体的布雷泽西装,戴着礼帽和墨镜,气势强得惊人。
一开始,史蒂文和值班的警察,都没认出来这个冷得像一尊雕塑的男人是谁。
直到他拿出证件:“我来保释骆元霄。”
伴随低沉的男音,对方戴着手套的手指捏着签字笔,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警察看了眼护照上的姓名,这才一个激灵,盯着他遮挡了大半面容震惊道:“你是阿尔伯特·罗伊斯???”
对方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问:“他在哪里?”他身旁站着的律师代替他发言,拿出了一摞保释金和精神科的诊断书。
值班警察语无伦次地盯着他:“我的老天!他、他……在里面,好像睡着了。”
阿尔伯特·罗伊斯——估计全纽约没有人不认识这个名字。
最近他光临纽约演出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一票难求。像元霄这样从国外追随过来的粉丝,不在少数。不过到处张贴的海报都是他的侧影,他不喜欢让自己的照片出现在外面,主办方知道他脾气大,退而求其次,所以其实很少有人能一眼认出他的脸。
元霄半梦半醒的时候,听见了开锁的动静,牢房门从外面被打开了,他已经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只能隐约地看见,一个人出现在了逆光处。
他弯下腰来,把自己拦腰抱了起来,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
他被抱进了一个温暖的空间,车里弥漫着安静的贝多芬,并非他最喜爱的月光,而是另一首《“告别”奏鸣曲》的第三乐章。元霄幻梦之间,似乎意识到了这个人是谁,他嗅到一股雪茄的味道,伸手去抓,抓着了一条领带。
白问霖被他抓着,微微俯首。
他听见元霄呢喃了句什么。
俯身认真去听,却猝不及防被咬住了耳朵:“烤……烤全羊……”
司机刚上车就看见了这一幕,他汗毛倒竖,以为罗伊斯先生会大发雷霆,因为对方非常、非常讨厌有人碰他。没想到罗伊斯先生竟然没有立刻推开,起码愣了有十秒钟,才捏着他的下巴,把耳朵从元霄的嘴里弄出来。
耳朵上还是湿润的,滴着口水,他也没有去擦,只是低头注视着他,注视这张魂牵梦萦的脸。
车厢里,《“告别”奏鸣曲》还在不断回荡。
元霄这会儿已经没工夫思考自己会不会因此坐牢了,他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开了。
他的位置在中后,虽然不是什么好位置,可视野也不错,正对舞台中央的钢琴家。
他目光眺望着落在一袭黑色笔挺正装、宛如暴君的成熟男人身上。传闻他脾气非常不好,暴躁易怒又冷酷无情,还非常自大,有他的演出,便一切要以他为基准,他经常会在台上即兴改编原谱,弄得许多指挥和乐手们都跟不上他的节奏。可是碍于他的才华,谁都不敢说什么。
他太耀眼了,就坐在光的下面,饶是如此,也无法干预他身上那股冰冷的、不近人情的气息。
元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很难将他和记忆里,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的孩子联系在一起。
少年时的阿尔伯特·罗伊斯,还不叫这个名字,他叫白问霖。他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幸,最后遇到了元霄。元霄把这个孩子带回了家。
那时的白问霖,和现在截然不同。他温柔、礼貌、总是在笑,像阳光、像天使。
可自钢琴声一响起,元霄就知道他没有变。他的触键、发声,干净到了灵魂里。节奏和力度坚定、安详而明智——完美到无可挑剔的技巧。不过,评论家是对的,他的技巧无可比拟,但缺少一种充沛的感情。
元霄记得他成名的那一次演奏,有位观众偷偷用手机录了音。
观众把录音发在社交平台上,糟糕的音质却在各大平台上疯传。因为大家误认为,这是李斯特本人用留声机录的《死之舞》,谣言越传越离谱,有好些人都信了这个鬼话,以为真的是李斯特本人的演奏——他高超的技巧征服了所有人。
上半场很快结束,白问霖弹完《唐璜的回忆》,出了大量的汗。他在掌声中站起身,陌生又熟悉的湛蓝眼眸扫过巨大的音乐厅。元霄几乎以为他看见了自己,但很显然,现场观众太多了。
元霄注视他走向后场,才收回目光,虚弱地向后一仰。他好些天滴水未进,一直靠输液续命。
他一面口干舌燥,一面膀胱发涨,正想出去上个卫生间,结果他还没起身,突然听见嘈杂的动静。他扭头一看,是一群穿蓝色警服、腰间佩枪的nypd。他们被现场的安保拦在外面了,不允许进入、扰乱音乐厅的秩序。
元霄赶紧躬腰躲着。
不用怀疑,这一定是来抓捕他的!
他生平第一次遇见这种事,心里又害怕又不可思议,自己到底是有多倒霉,才会好巧不巧抢了纽约骑警的马?
一群警察在外面观察着整个大厅的观众,寻找着“罪犯”。
“他穿什么衣服?”
“深蓝色的正装,背着黑色的书包,黑色头发,是个亚裔。”
打眼望去,音乐厅里的男士,全部正装出席,除了黑色就是深蓝、宝蓝,该死的,这范围太大了!
元霄怕自己躬着腰的动作引起怀疑,最后还是坐直,不过他从背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戴上了。
很快,下半场开始,外面的骚动完全止住了。
只是,音乐会是有时限的,上下场加起来一个多小时,众人似乎全部被罗伊斯震撼住了,偌大的卡内基大厅鸦雀无声,接着响起比开场时更热烈的鼓掌声,元霄拍了几下,就因为强烈的刺痛感捂住自己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这样耳鸣过,左面的耳朵,除了嗡嗡耳鸣、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
众人看见罗伊斯和指挥都下了台,元霄的位置虽然远,但视野却不错,他能望见白问霖冷漠的面孔,脸上流了大量的汗,从黑色睫毛上滴落,他在喘息,神色却始终沉稳冷静。
最后一首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从第三分钟开始,他就开始淌汗。这首“拉三”被称为世界上最难演奏的曲子。有人说:“演奏一次‘拉三’,在体力上的付出等于‘铲十吨煤’。”
他现在肯定非常累,后背肯定全都被浸湿了,可是他的仪态仍然非常好,不会让任何人察觉到他的疲累。
元霄很早就告诉他,弹钢琴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所以从学钢琴伊始就让白问霖加强锻炼,每天给他加餐,晚上带他去跑步,他坐在车上,白问霖就沿着海滨大道夜跑。
当他望着眼前这个,在百科上据说身高一米九六的白问霖,心中既是骄傲的,又是复杂万千的。他有幸见证了这位定然会名垂千古的钢琴家的成长,看着他从比自己矮的个头,长到现在的身高体格。
但自己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不会有任何人记得他。
按照惯例,乐团和钢琴家还会返场。
果不其然,大概一分钟,他稍作休整,又上台了。
管弦乐团还在舞台上,但看他们的架势,似乎不准备演奏——返场曲目应当是一首钢琴独奏曲。
钢琴家低沉的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了句“silence”,侧过头做了个嘘的动作,接着,鼓掌声一瞬间全部停下,他的信号传达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太帅了。”有女观众忍不住很轻地尖叫。
全场安静后,他用一张黑色丝巾,蒙在了自己的眼睛上。
“他在干什么?”
“你们不知道吗?阿尔伯特最爱这样炫耀了,哪怕他蒙着眼,看不见琴键,他也绝不会弹错一个音,他的手指永远万无一失。”
这件事,许多人还是略有耳闻,听说他有时候会突发奇想,蒙上眼睛独奏,不过,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这是为了炫耀想出来的新花样。有部分评论家认为:“他做个盲人挺好的,至少不会离谱的炫技。”
没有曲目单的情况下,倘若不是脍炙人口的曲目,很少有人能非常迅速地听出他弹的是什么。但这一首,大家立刻都听了出来,著名到无人不知。
肖邦《降e大调夜曲》。
白问霖很少弹奏肖邦,他喜欢巴赫和李斯特,尤其是巴赫。他十二岁就会背奏《十二平均律键盘曲集》,元霄第一次听他演奏这首《降e大调夜曲》,是有一年的春节,两个人脱了袜子躺在一起看电影《钢琴家》。
电影结束了,元霄看见窗外飘起小雪,花园里的喷泉池结了一层光洁的冰。他趴在窗台看了会儿,忽然站直,问:“问霖,你看那喷泉池,像个什么?”
白问霖靠在他身侧,端详几息,懒洋洋道:“蓝宝石。”
在皎洁月光下,那圆池像极了一枚巨大的蓝宝石,晶莹剔透,散发华贵的光辉,可元霄却摇头:“错。”他眼中放出光芒,“你觉不觉得,那水池现在就像个小型的滑冰场?”
白问霖从来都听他的话,温顺得像一只小羊羔,元霄说什么,他就是什么。
元霄翻找出偷偷藏起来的冰刀。两个人溜下去滑冰,结果刚踩上去,他就摔了,幸亏白问霖接住了他。冰层薄,两人一齐倒下去,冰面就碎裂了。
他们俩一起被零下温度的冰水浸了个透心凉,而白问霖的第一反应是抱着他起来。
那天晚上很晚了,这动静惊醒了全家人,元霄挨了一顿教训,白问霖承担起了责任:“是我的错,是我带他下楼的,冰刀也是我买的。”
元霄冻坏了,瑟瑟发抖地裹着被子盘腿坐在床上喝姜汤,白问霖给他弹电影里的音乐赔罪,还愿意为他弹奏贝多芬。天知道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过谱子,就在电影里听过,但他第一次就能背奏,那是一种强悍的记忆力与天赋,历史上只有那几个大名鼎鼎的神童可以做到。
因为那次让元霄生了一场病,一个月才好转,所以记得格外清楚。
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背后是整个寂静的管弦乐团,然而没有人发声,只有他手底下的钢琴在发出令人震撼的声音。
可惜的是,两首返场曲目加起来,也不到十分钟,灯光打亮,观众开始陆续退场。
元霄听见有人在说签售的事,立刻跟着挤了过去。因为罗伊斯没有签任何的经纪公司,所以市面上根本没有他的唱片,他从来不录这个。这一次签售的是他的黑胶唱片,全球限量五百套。卡内基音乐厅的这场演出,有两百套发售。
一群身着盛装的男士女士,为了一张黑胶唱片,此刻却毫无颜面可言地挤作一团。
元霄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杀出重围,才发现白问霖根本没有出现,是工作人员拿着签名后的唱片在售卖。元霄直接丢下美元,抢了一张唱片就跑。
终于挤了出去,元霄一回头,看见两个女人为了一张黑胶开始撕打。红着脸争论“是谁先拿到这张唱片的”“是谁先从兜里掏出美元的”。
他摇摇头,暗道可怕,把唱片揣进书包里。
下一秒,元霄的双手就被拷住了。
“你被逮捕了。”
是两名穿着警服的nypd。
元霄不敢反抗,老老实实地在众目睽睽下被押走。卡内基大厅外,有闻风而动的媒体记者蜂拥前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破了什么惊天大案。
结果一看,警方怎么押着一个看起来最多十五六的未成年?
他被一把推进警车。
透过车窗,元霄听见一个女记者在夸张地介绍:“这是警方第四次在阿尔伯特·罗伊斯先生的演奏会上抓到罪犯了!这些颇有品味的罪犯中,有前华尔街大亨、有人称天使脸孔杀手的高智商罪犯……而今天抓获的罪犯,有消息称是729空难的幸存者。据说下午才醒来,是因为堵车赶不上演出,在第五十九大街上公然偷走纽约骑警的马……”
元霄羞愧地把脸埋在膝盖中央,不让摄像头拍到他,这实在太丢人了……
他进了曼哈顿警察局。
这个东方人看起来像个未成年。浓眉大眼,脸颊粉嫩,仿佛还没有退净婴儿肥一般。警察怀疑地看了他很久,接着检查了他的书包、护照,然后抬头看了眼东方人那天生显小的面孔。
手指点了点他护照上的出生年月日,不可思议:“你居然有十八岁?”
元霄第一次进警局,他双手被铐住,认罪态度很好:“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骑警的马……我会坐牢吗?”
“可能会。”
“如果坐牢,是会被判几年?在美国坐牢还是被遣返回国坐牢?我想回国坐牢可以吗……”
“不可以。”不苟言笑的警察回答过后,又说了句,“你马术不错。”骑着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没有任何人能追上他,而且夸张的是,除了不小心撞飞一个垃圾桶以外,没有酿造任何的人为事故。
就这样,他被关押进了警局的临时牢房,牢房里还有几个看上去就不善的男人,他们纹身、光头,眼神轻挑又凶恶。
元霄这样的身高、体格,看起来简直像小猫咪一眼好欺负。
他开始假装听不懂英语,坐在铁窗旁,不理会任何人跟他说话的声音。只是坚持了没几分钟,元霄实在是太饿了,他感觉浑身无力,快要饿晕了。左耳的耳鸣减弱了许多,只是仍然听不见任何声音。
元霄忍不住了,问一位看起来最亲和的女警官:“请问什么时候开饭?”
“晚饭饭点已经过了。”
“那……那有什么吃的吗?我太饿了,我遇到了飞机失事,醒来就去看演奏会了,我已经快一周没有吃任何东西了。”他可怜地乞求道。这几天里,他全靠吊水续着命,今天发生的事,耗费了他太多的体力,他现在已经不行了。
女警露出了一丝同情之色,问他:“你有亲属在纽约吗?我可以帮你给他们打电话。”
元霄茫然地想了会儿。
他认识谁?他倒是有高中同学在美国留学的,可早就没了联系,现在他进了警局,父母还在国内,自然不可能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免得他们为自己担惊受怕。
除此之外,他只认识一个人了。
元霄实在是饿疯了,他犹豫了下:“可以帮我联系……阿尔伯特·罗伊斯吗?”
“那个钢琴家?”女警笑了,“你是他的粉丝。”
“是……我是他的粉丝。”
“你认识他吗?”
元霄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并不确定,罗伊斯会认识他吗?毕竟自己都死了这么多年……对方记不记得他还说不准。况且元霄清楚地知道,他穿越前后,是两个平行时空。或许……对方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自己这个人。
女警打趣地说道:“如果你有他的联系方式的话,我很乐意为你打一个电话。”
元霄心沉到了谷底,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袭上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旁边的罪犯都笑了:“小朋友说自己认识阿尔伯特·罗伊斯。”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那我还认识泰勒·斯威夫特呢!”
元霄没有理会,他叹了口气,把手揣在兜里。
——他摸到了一张薄薄的纸片。
元霄掏出来一看,是一张名片,名字是史蒂文·李。
这是他在离开医院的时候,那个华人给他的。元霄原以为他是航司的人,但是看名片,对方是个律师,应该是航空公司的专属律师。他登时眼睛一亮,把名片递给女警:“可以打电话给他。”
二十分钟后,就住在曼哈顿的史蒂文·李,赶到了警察局。
他给饥饿到了极点的元霄在shake shack买了一个汉堡,警察检查过后,再递给铁窗内的元霄。元霄饿坏了,撕开包装就咬了一大口,汉堡里夹着大块丰富的牛肉,让人食欲激增,牛肉和沙拉的香味飘散。
元霄一口吃得太大,不得不艰难地咀嚼。就在这时,眼前忽然笼罩下一片阴影,一个小腿非常粗壮的纹身壮汉站在元霄面前:“小朋友,懂不懂规矩?”
元霄抬头看着他,两边的腮帮鼓了起来。
壮汉眼睛像一对铜铃似的,瞪着元霄,接着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汉堡:“老子今天一天,就吃了白面包!”
元霄愣住了,接着反应过来,伸出手去:“还给我。”
“还给你?呸!”大汉直接朝汉堡吐了一口口水,接着大口咬起来。元霄饿得眼睛发红,到嘴的食物却被人抢走了,他慢慢站起来,却只到对方的下巴高。
他那股未成年的气质,使对方掉以轻心地大笑。
元霄眯起了眼睛,接着,一下跳起将壮汉扑在地上,上去就是双手合拢的一拳头:“老子可是内蒙的!抢我吃的!我艹。”
他双手虽说被铐住,可那股饿狠了的力气却不小,壮汉一懵,反应过来就用双腿把元霄反绞住,东、西方人的体格到底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元霄直接被压制住了,对方伸手来掐他的脖子,元霄却恶狠狠地咬了他的大拇指。
“啊——!!”对方惨叫起来。
“喂!干什么!”
“不许动!”
听见动静的警察立刻开锁,在事件恶化前把两个罪犯给分开。
李律师原本都准备花钱把元霄保释出去了,结果又发生了恶性斗殴事件,在监狱里,斗殴是要关禁闭的,可是在警局,只能把元霄单独收押起来。
李律师无奈地说:“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把你捞出来的。”他怕的是,骆元霄在警局出个什么好歹,家属把责任推在他们航司身上。
“李律师,谢谢你。”
“叫我史蒂文吧。”
“好的史蒂文,谢谢你。”元霄太饿了,他靠着墙角躺下来,不知不觉就闭上了眼睛,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是饿晕了,还是睡着了。
在梦里,他好像回到了过去,一个温暖的午后,白问霖给他冲了一杯红茶,配上一小碟的曲奇饼,别墅里回荡着巴赫的赋格。
同一时间,演奏会结束后,白问霖拒绝了乐团总监请他常驻的邀请,和指挥告别,就坐上了自己的车。
他在曼哈顿恰巧有一所顶层公寓,所以无需住酒店。
车上正好放到一首贝多芬,而且还是《“告别”奏鸣曲》,白问霖拧着眉头说:“把音乐关了。”
司机知道他不喜欢贝多芬的音乐,便把音乐切换到了广播频道。广播里,正好在播放一则今天发生的新闻。
“729空难的幸存者,在前天被搜寻到,已经有几位幸存者安然无恙地醒来了。据悉,其中一位幸存者,在下午时分偷走了正在时代广场附近巡逻的纽约骑警的马,并且骑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晚上八点,曼哈顿分局在卡内基音乐厅抓获了该罪犯。”
女主播的声音道:“我想,他应该是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超级粉丝吧。”
广播里配合地响起男主播哈哈大笑的声音。
接着,新闻又转向了重点:729空难事件。
“这艘航班是从中国魔都飞往美国纽约的,出事地点就在美国境内,死亡人数七人、重伤一百二十人,目前,中国大使馆已经介入……”
后座的白问霖忽然睁开眼睛。
深夜,躺在地上睡觉的元霄,饿得醒了两次,他又累又困,提出了一个要求:“能不能放一首贝多芬来听?”
值班的警察瞪他一眼:“你当警察局是什么地方?!”
“要不然……柴可夫斯基也行啊……”他蜷缩着呢喃,“好饿啊……”
胃部因为饥饿紧紧缩成了一团,他的汉堡只吃了一口,随后警察给了他一杯水和一块小面包,并且不允许他吃外来的食物。
元霄狼吞虎咽地吃了,可那点食物根本不够。他觉得自己现在的饥饿程度,能吃下一整头烤全羊。
喝了一点水,元霄再度昏睡过去。
午夜时分,史蒂文还在曼哈顿警局坐着,他一直在打电话,并且观察着元霄的动态,看见对方睡着,他还体贴地把自己的外套脱下,递给这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朋友。
就在他准备结束今天这一切,明天再来警局时,曼哈顿警察局忽然进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穿一身得体的布雷泽西装,戴着礼帽和墨镜,气势强得惊人。
一开始,史蒂文和值班的警察,都没认出来这个冷得像一尊雕塑的男人是谁。
直到他拿出证件:“我来保释骆元霄。”
伴随低沉的男音,对方戴着手套的手指捏着签字笔,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警察看了眼护照上的姓名,这才一个激灵,盯着他遮挡了大半面容震惊道:“你是阿尔伯特·罗伊斯???”
对方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问:“他在哪里?”他身旁站着的律师代替他发言,拿出了一摞保释金和精神科的诊断书。
值班警察语无伦次地盯着他:“我的老天!他、他……在里面,好像睡着了。”
阿尔伯特·罗伊斯——估计全纽约没有人不认识这个名字。
最近他光临纽约演出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一票难求。像元霄这样从国外追随过来的粉丝,不在少数。不过到处张贴的海报都是他的侧影,他不喜欢让自己的照片出现在外面,主办方知道他脾气大,退而求其次,所以其实很少有人能一眼认出他的脸。
元霄半梦半醒的时候,听见了开锁的动静,牢房门从外面被打开了,他已经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只能隐约地看见,一个人出现在了逆光处。
他弯下腰来,把自己拦腰抱了起来,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
他被抱进了一个温暖的空间,车里弥漫着安静的贝多芬,并非他最喜爱的月光,而是另一首《“告别”奏鸣曲》的第三乐章。元霄幻梦之间,似乎意识到了这个人是谁,他嗅到一股雪茄的味道,伸手去抓,抓着了一条领带。
白问霖被他抓着,微微俯首。
他听见元霄呢喃了句什么。
俯身认真去听,却猝不及防被咬住了耳朵:“烤……烤全羊……”
司机刚上车就看见了这一幕,他汗毛倒竖,以为罗伊斯先生会大发雷霆,因为对方非常、非常讨厌有人碰他。没想到罗伊斯先生竟然没有立刻推开,起码愣了有十秒钟,才捏着他的下巴,把耳朵从元霄的嘴里弄出来。
耳朵上还是湿润的,滴着口水,他也没有去擦,只是低头注视着他,注视这张魂牵梦萦的脸。
车厢里,《“告别”奏鸣曲》还在不断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