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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云城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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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散了大朝会之后,梦不语与魅烟行就直接来找梦蓁蓁了,是担心她误会。
梦蓁蓁当然不会觉得娘亲能卖了她,只是有些好奇,血煞炼狱那些来使是怎么说的?
“您又怎么打发了那些人?”
梦不语沉思如何回答,反倒是一旁的魅烟行极为得意,脱口问出,妩媚的眼眸中满是打赢了架的孩子王的气势。
“都不用尊主姐姐出手,我们几个就把那十六个老怪撕巴撕巴,塞满了两个棺材,还给我天门省下了不少银子。”
梦蓁蓁无语沉默,这确实挺省钱的。
“但他们好歹是打着提亲的名义来的,这么做是不是对我天门名声不太好?”
梦蓁蓁倒不是在乎那些血煞炼狱的宿老死多少,关键是她母亲这些年做魔尊,苦心经营,好不容易才挽回了天门在北疆魔修心中的地位。
这么直接对来客下杀手,会多少让暂不知情的子民产生恶感,被有心人利用。
反正要杀,还不如先将那些血煞炼狱的来使押下来,然后一条条的罗列罪状,扣几个大帽子慢慢杀,虽也有厉名,但总算还是威望。
魅烟行不知梦蓁蓁在想些什么,示意她不用担心。
“尊主姐姐最不在乎的就是凶名,她在北疆而今的地位本就是杀出来的,当年血洗天门的时候,可狠着呢……”
梦不语静静看了魅烟行一眼,让后者噤若寒蝉的止住了话,总算是在女儿面前保留了慈母的形象。
随袖招,亭内的血骨随风而散,重归干净。
梦不语柔柔的抚了抚女儿的头,眼眸中是让人宁静与安心的宠溺。
“不用担心,他们本来的目的就不是提亲,只是想试探我的态度。”梦不语敛去情绪,声音有些深沉。
事实上,此次血煞炼狱遣使者来天门逼亲,那些使者本就是送死的棋子,那位宗主炼血海,只是为了看她以何种态度回应。
更甚之,北疆诸多不安分的势力,都在观望她的境界是否依旧。
“既如此,他们是哪种死法就不重要。”
“试探您的态度?”梦蓁蓁有些不解。
一旁同样腻在梦不语怀里的烟芋芋若有所思,想起彼岸红尘师长们提过的一件往事。
原来是真的呀。
传闻三百年前,初入魔修九阶‘无劫境界’的梦不语,便倾尽了生死,用近乎搏命的方式杀到了天门,不计后果,只要杀那位天鬼魔尊。
但天鬼魔尊执掌北疆多年,境界也是不弱,更有天门地利的优势,又岂是那么好杀。
最终,梦不语在彼岸红尘的支持下,经过六天六夜的血战,斩杀了天门宿老一百五十七人,屠灭了天门三千六百余名魔修弟子,连祖魂殿与云海都是血流成河。
那位天鬼魔尊也在第六夜即将褪去的黎明,被削去头颅,毁灭了神魂,再也见不到第七日的日初。
——但梦不语同样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神魂近乎崩溃,内伤与外伤无数,几乎到了难以治愈的境地。
若非至高境界的生命力非比寻常,梦不语大概会同样死在那一战的第七日。
之后即便调养了数年,将天门归纳手中,梦不语依旧不曾痊愈,境界不稳,伤势只是勉强维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只能渐渐归于寂灭。
这亦是在梦不语掌控天门之后,协助彼岸红尘攻打血煞炼狱,但最终铩羽而归的无奈缘由之一。
除非她搏命,否则攻不下血煞炼狱所拥有的那道诡异至极的护宗大阵。
但若是她死去,才将将稳定的北疆,又要陷入战乱之苦,还有那神秘古怪的魂傀古寺,让她忌惮不已。
“有谣传……三十年前梦姨的旧伤复发,命源近乎崩溃,这才不告而别让整个北疆一时寻不到人。”
烟芋芋说的委婉,但这谣传,多半是真的了。
就连魅烟行都没有反驳,想着梦不语了无音讯的那十几年,都让她急疯了,谁料等到再联系上时,这位尊主姐姐已经嫁人了。
……
……
世间事向来很有趣,有时人们信誓旦旦的坚信会是谣言,有时那些近乎愚弄的谣言却又是真相。
三十年前,她一声不响远离天门,与诸多熟人断了音讯,确实是旧伤复发难以抑制,所以她真是去等死的。
命源大约只余十年,这是她艰难七百余载,在尸山血海中忙碌的无趣一生的最后岁月。
那年,梦不语做了一个决定。
忘记仇恨与痛苦,卸下担子与责任,将这简短的最后时光留给自己,去过一段自小就奢望,却一直没机会的日子。
像是个很寻常的姑娘那样,简简单单的活着。
于是她换了红裙,穿上了从未穿过的素色柔裙,将那一头白发尽染,像是儿时一般乌黑,随风一扬,便能波动无数男子年少时的心绪。
她偶尔路过湖泊泛舟,偶尔路过小摊儿吃些小食,偶尔会挤在姑娘与小妇人间,学学她们去看皮影戏。
直到那十年的第九年,她路过云城,买了个兔儿爷的小糖人。
恰逢走到云桥,乌云倾来,盛夏的雨也有些急。
糖人儿会淋化吧?
梦不语心中觉得有些可惜。
天空的第一滴雨落下,一道路过的黄纸伞张开,盖在了她的头顶,那支兔爷儿的小糖人没有沾染分毫落雨,琥珀色的糖壳清澈干净。
梦不语有些意外,于是回头看了一眼。
是一名很好看的凡人书生,眉目像是初夏的太阳,好似拂过青山,青山就不会老去,浅浅一笑,更像满是星辰的秋夜,平静美好。
“为何替我撑伞?”梦不语忽然问道。
那凡人书生微微一愣,有些局促,好像是第一次与女子搭讪,有些紧张,不知该如何回答。
“因为……下雨了。”
回答的理所当然,又有些不知所谓。
看着他不安的模样,梦不语突然安心了许多,觉得有些意思,何况这人长的确实好看。
“那我请你吃饭?”
她有些感谢这把黄纸伞,不至于让她的小糖人儿淋湿。
“好。”
那凡人书生木讷的点了点头,像是松了口气,也笑了笑。
两人向着不远处的路边摊儿走去,梦不语悠然的握着那支小兔爷,凡人书生小心的给她撑着伞。
她与小糖人自始至终没有淋一滴雨,他却淋湿了左半边的衣裳,显得有些狼狈,却还是风度翩翩。
……
……
有了初识,才会有之后的故事。
第十年最后的一年,梦不语与那名很养眼的凡人书生一同游历,发生了许多故事,每一件她都不会忘记,这才愈加觉得,这人确实挺好的。
最后两人回到初遇的云城,那凡人书生求婚了,她本想拒绝,却莫名其妙点了头。
自己答应的婚事儿,便嫁了算了,左右那凡人书生确实俊朗,伴在身边也很体贴。
于是第十年的最后一个月,她有了一位夫君。
这在梦不语之前七百余年的漫长生命里,是从未考虑过的事情,就像是戏本子里常说的,缘分总是恰到好处,又莫名其妙。
更离谱的是,成亲之后伤势越来越好,她又死不了了。
显然,散了大朝会之后,梦不语与魅烟行就直接来找梦蓁蓁了,是担心她误会。
梦蓁蓁当然不会觉得娘亲能卖了她,只是有些好奇,血煞炼狱那些来使是怎么说的?
“您又怎么打发了那些人?”
梦不语沉思如何回答,反倒是一旁的魅烟行极为得意,脱口问出,妩媚的眼眸中满是打赢了架的孩子王的气势。
“都不用尊主姐姐出手,我们几个就把那十六个老怪撕巴撕巴,塞满了两个棺材,还给我天门省下了不少银子。”
梦蓁蓁无语沉默,这确实挺省钱的。
“但他们好歹是打着提亲的名义来的,这么做是不是对我天门名声不太好?”
梦蓁蓁倒不是在乎那些血煞炼狱的宿老死多少,关键是她母亲这些年做魔尊,苦心经营,好不容易才挽回了天门在北疆魔修心中的地位。
这么直接对来客下杀手,会多少让暂不知情的子民产生恶感,被有心人利用。
反正要杀,还不如先将那些血煞炼狱的来使押下来,然后一条条的罗列罪状,扣几个大帽子慢慢杀,虽也有厉名,但总算还是威望。
魅烟行不知梦蓁蓁在想些什么,示意她不用担心。
“尊主姐姐最不在乎的就是凶名,她在北疆而今的地位本就是杀出来的,当年血洗天门的时候,可狠着呢……”
梦不语静静看了魅烟行一眼,让后者噤若寒蝉的止住了话,总算是在女儿面前保留了慈母的形象。
随袖招,亭内的血骨随风而散,重归干净。
梦不语柔柔的抚了抚女儿的头,眼眸中是让人宁静与安心的宠溺。
“不用担心,他们本来的目的就不是提亲,只是想试探我的态度。”梦不语敛去情绪,声音有些深沉。
事实上,此次血煞炼狱遣使者来天门逼亲,那些使者本就是送死的棋子,那位宗主炼血海,只是为了看她以何种态度回应。
更甚之,北疆诸多不安分的势力,都在观望她的境界是否依旧。
“既如此,他们是哪种死法就不重要。”
“试探您的态度?”梦蓁蓁有些不解。
一旁同样腻在梦不语怀里的烟芋芋若有所思,想起彼岸红尘师长们提过的一件往事。
原来是真的呀。
传闻三百年前,初入魔修九阶‘无劫境界’的梦不语,便倾尽了生死,用近乎搏命的方式杀到了天门,不计后果,只要杀那位天鬼魔尊。
但天鬼魔尊执掌北疆多年,境界也是不弱,更有天门地利的优势,又岂是那么好杀。
最终,梦不语在彼岸红尘的支持下,经过六天六夜的血战,斩杀了天门宿老一百五十七人,屠灭了天门三千六百余名魔修弟子,连祖魂殿与云海都是血流成河。
那位天鬼魔尊也在第六夜即将褪去的黎明,被削去头颅,毁灭了神魂,再也见不到第七日的日初。
——但梦不语同样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神魂近乎崩溃,内伤与外伤无数,几乎到了难以治愈的境地。
若非至高境界的生命力非比寻常,梦不语大概会同样死在那一战的第七日。
之后即便调养了数年,将天门归纳手中,梦不语依旧不曾痊愈,境界不稳,伤势只是勉强维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只能渐渐归于寂灭。
这亦是在梦不语掌控天门之后,协助彼岸红尘攻打血煞炼狱,但最终铩羽而归的无奈缘由之一。
除非她搏命,否则攻不下血煞炼狱所拥有的那道诡异至极的护宗大阵。
但若是她死去,才将将稳定的北疆,又要陷入战乱之苦,还有那神秘古怪的魂傀古寺,让她忌惮不已。
“有谣传……三十年前梦姨的旧伤复发,命源近乎崩溃,这才不告而别让整个北疆一时寻不到人。”
烟芋芋说的委婉,但这谣传,多半是真的了。
就连魅烟行都没有反驳,想着梦不语了无音讯的那十几年,都让她急疯了,谁料等到再联系上时,这位尊主姐姐已经嫁人了。
……
……
世间事向来很有趣,有时人们信誓旦旦的坚信会是谣言,有时那些近乎愚弄的谣言却又是真相。
三十年前,她一声不响远离天门,与诸多熟人断了音讯,确实是旧伤复发难以抑制,所以她真是去等死的。
命源大约只余十年,这是她艰难七百余载,在尸山血海中忙碌的无趣一生的最后岁月。
那年,梦不语做了一个决定。
忘记仇恨与痛苦,卸下担子与责任,将这简短的最后时光留给自己,去过一段自小就奢望,却一直没机会的日子。
像是个很寻常的姑娘那样,简简单单的活着。
于是她换了红裙,穿上了从未穿过的素色柔裙,将那一头白发尽染,像是儿时一般乌黑,随风一扬,便能波动无数男子年少时的心绪。
她偶尔路过湖泊泛舟,偶尔路过小摊儿吃些小食,偶尔会挤在姑娘与小妇人间,学学她们去看皮影戏。
直到那十年的第九年,她路过云城,买了个兔儿爷的小糖人。
恰逢走到云桥,乌云倾来,盛夏的雨也有些急。
糖人儿会淋化吧?
梦不语心中觉得有些可惜。
天空的第一滴雨落下,一道路过的黄纸伞张开,盖在了她的头顶,那支兔爷儿的小糖人没有沾染分毫落雨,琥珀色的糖壳清澈干净。
梦不语有些意外,于是回头看了一眼。
是一名很好看的凡人书生,眉目像是初夏的太阳,好似拂过青山,青山就不会老去,浅浅一笑,更像满是星辰的秋夜,平静美好。
“为何替我撑伞?”梦不语忽然问道。
那凡人书生微微一愣,有些局促,好像是第一次与女子搭讪,有些紧张,不知该如何回答。
“因为……下雨了。”
回答的理所当然,又有些不知所谓。
看着他不安的模样,梦不语突然安心了许多,觉得有些意思,何况这人长的确实好看。
“那我请你吃饭?”
她有些感谢这把黄纸伞,不至于让她的小糖人儿淋湿。
“好。”
那凡人书生木讷的点了点头,像是松了口气,也笑了笑。
两人向着不远处的路边摊儿走去,梦不语悠然的握着那支小兔爷,凡人书生小心的给她撑着伞。
她与小糖人自始至终没有淋一滴雨,他却淋湿了左半边的衣裳,显得有些狼狈,却还是风度翩翩。
……
……
有了初识,才会有之后的故事。
第十年最后的一年,梦不语与那名很养眼的凡人书生一同游历,发生了许多故事,每一件她都不会忘记,这才愈加觉得,这人确实挺好的。
最后两人回到初遇的云城,那凡人书生求婚了,她本想拒绝,却莫名其妙点了头。
自己答应的婚事儿,便嫁了算了,左右那凡人书生确实俊朗,伴在身边也很体贴。
于是第十年的最后一个月,她有了一位夫君。
这在梦不语之前七百余年的漫长生命里,是从未考虑过的事情,就像是戏本子里常说的,缘分总是恰到好处,又莫名其妙。
更离谱的是,成亲之后伤势越来越好,她又死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