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摘你扣子,穿你喉咙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笔趣阁 www.bqg16.com,最快更新我的老婆是女王最新章节!
好字落地,余秋雨的身子忽然消失,下一秒,整个人就掠到了凌欢的跟前。男人没有使用兵器,却伸手并二指朝凌欢肩头点了过来。
这个地方叫做肩井穴,江湖人过招,比搭把手分胜负更要凶狠一些,但却不是杀人分生死的地步。
很显然,余秋雨在对付凌欢的时候是手下留情了,他不想要凌欢的命,这小子还得留着给叶总办事,但立威也是很有必要的,内江湖如今以他为尊,凌欢既是江湖人,那也要遵守这个规矩,就算他是暗影联盟之主也不行。
凌欢看似散漫,实际上却无时无刻不处于备战状态,余秋雨一动,凌欢也就动了。功夫中有一种说法叫做控势,控势的精妙之处在于预判,预判出对手的攻击意图,如果身手相当的话,就已经赢了。
可这种控势的战斗技巧对于余秋雨是没用的。像余秋雨这样的高手早就不在乎什么战斗技巧,一开打,他就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一般来说,在这种强大的威压之下,对手也只能按照他的攻击模式来打,这也是控势的一种,忽略预判,以攻为守强行控势!
凌欢猝不及防,肩头一麻整个人往后跌了过去,余秋雨伸手一抓凌欢手肘,看似是搀扶,实际上却掐中了凌欢的穴位,凌欢只觉得自己半边身子都麻了。
“好功夫!”
“你再练十年,也是好功夫。”见凌欢松口,余秋雨放开了凌欢的手。
他表情波澜不惊,内心却有些洋洋得意。他又赢了,他总是赢,十八岁出师,打遍内江湖年轻一辈无敌手,二十二岁接受禅坐上堂前燕头把交椅,统帅内江湖三十三门派。四十二岁被叶振龙拜为先生。
这一生的成就到这里,也算是圆满了。
暗影联盟之主又如何?在他内江湖一亩三分地,就算是条真龙,也得盘着!
凌欢微微一笑,举起了手里的扣子:“对了,余叔,这个是你的吧?”
余秋雨的表情一下子凝固在脸上,下一秒,一张清素的面孔竟瞬间涨红成了猪肝色。
凌欢是什么时候把他的扣子摘了?好快的手!
能摘了他的扣子,也就能穿他的喉咙!去他妈的什么从未败过,人只是不想杀自己,如果凌欢方才有一分杀意,恐怕他都要血溅三尺了!
凌欢表情很淡,唇角的笑容也是很真诚,他就那样捏着扣子等着,许久之后余秋雨终于笑了:“好,好一个英雄出少年,这摘扣的功夫高明,是我甘……”
“别,余叔。小子只是投机取巧,若是真正以命相搏,小子恐怕早就身首异处了,就余叔的速度,小子在这世间只见过两个,一个是叶总手下的龙风,还有一个是薛家的薛小米。”
凌欢打住了余秋雨承认自己失败的话头,打拳的一辈子不能败,一败,一辈子的名声就毁了。
比起毁掉一个人,凌欢更希望华国能多几个如纪玄机,余秋雨这样的高手。江湖传承到今天,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余秋雨不说话,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却带上了几分复杂的味道,感动,震惊,还有一份……欣慰!
大才啊!高深的功夫,不卑不亢的心境。凌欢是个大才,可惜他的立场却不是华国,而是暗影联盟!
“龙风的速度,没有秋雨的快。”叶振龙喝茶,解围道。
两人过手很快,不过几秒之间分出了胜负,叶振龙始终笑吟吟的看着,而现在凌欢把余秋雨的脸打的啪啪响,也该自己出来解围了。
凌欢再拱手,不语,这个时候已经不用再说什么了。
余秋雨终于哈哈大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凌欢的肩膀:“如果你不是暗影联盟之主,你这样的师傅,我必须得把你请到燕子坞去!”
从小子到师傅,虽然只是一个称呼的转变,但却说明余秋雨终于真正重视起凌欢来了。
而燕子坞,则是堂前燕的总堂所在。
凌欢一笑:“难道华国人去了国外,就不是华国人了吗?骨头里的血还是一样的血!”
“好一个一样的血,凌师傅,如若不弃,在下想和你结拜!”余秋雨大笑一声,忽然道。
凌欢呆住了。和余秋雨结拜?没搞错吧?他这么高的辈分,如果和自己一结拜,那自己在内江湖的辈分岂非和他一样高了?
或者说余秋雨对自己有图谋?凌欢很快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他是暗影联盟之主,但人余秋雨是走白道的,在武行混的,和黑色世界根本就是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不管从任何角度来说,和余秋雨结拜都是自己占了便宜。
凌欢忽然一捋袖子,对这余秋雨郑重叩了一首:“义兄!”
“好兄弟!”余秋雨端坐沙发,待到敬茶之后,便将凌欢搀扶了起来。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这是江湖礼节。凌欢倒也没那么刻板。
“不打不相识。过一次招结识一个异性兄弟,这倒是一件喜事了。”叶振龙笑言道。
余秋雨和凌欢结拜,这可以说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一来余秋雨保住了自己的面子,二来也给了凌欢一个用堂前燕的身份。
向来如今以凌欢的身份带着堂前燕去做事,这帮燕子应该会听话了吧?
凌欢很上道:“叶总,除了堂前燕,我还需要两个帮手。”
“说。”
“你手里的干将莫邪!”
干将莫邪是两把剑,也是两个人。杀纪青鸾要用得到干将莫邪吗?答案肯定是用不到的,但干将莫邪却是十大邪兵中的两个,这两把剑要用来对付巫咸。
叶振龙一笑:“你倒是挑的好,一下子把利刃里最好的好手挑走了。”
“最好的好手?难道……”
“没错,就是龙女和龙风!”叶振龙的表情怎么说呢,笑的有些不怀好意。
而凌欢却一下子懵逼了。
龙女和龙风是干将莫邪的主人?还能不能再坑爹一点?龙风倒是无所谓,这家伙看似贱兮兮的,实际上还是很靠谱的,关键是龙女,这娘们可是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啊!
好字落地,余秋雨的身子忽然消失,下一秒,整个人就掠到了凌欢的跟前。男人没有使用兵器,却伸手并二指朝凌欢肩头点了过来。
这个地方叫做肩井穴,江湖人过招,比搭把手分胜负更要凶狠一些,但却不是杀人分生死的地步。
很显然,余秋雨在对付凌欢的时候是手下留情了,他不想要凌欢的命,这小子还得留着给叶总办事,但立威也是很有必要的,内江湖如今以他为尊,凌欢既是江湖人,那也要遵守这个规矩,就算他是暗影联盟之主也不行。
凌欢看似散漫,实际上却无时无刻不处于备战状态,余秋雨一动,凌欢也就动了。功夫中有一种说法叫做控势,控势的精妙之处在于预判,预判出对手的攻击意图,如果身手相当的话,就已经赢了。
可这种控势的战斗技巧对于余秋雨是没用的。像余秋雨这样的高手早就不在乎什么战斗技巧,一开打,他就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一般来说,在这种强大的威压之下,对手也只能按照他的攻击模式来打,这也是控势的一种,忽略预判,以攻为守强行控势!
凌欢猝不及防,肩头一麻整个人往后跌了过去,余秋雨伸手一抓凌欢手肘,看似是搀扶,实际上却掐中了凌欢的穴位,凌欢只觉得自己半边身子都麻了。
“好功夫!”
“你再练十年,也是好功夫。”见凌欢松口,余秋雨放开了凌欢的手。
他表情波澜不惊,内心却有些洋洋得意。他又赢了,他总是赢,十八岁出师,打遍内江湖年轻一辈无敌手,二十二岁接受禅坐上堂前燕头把交椅,统帅内江湖三十三门派。四十二岁被叶振龙拜为先生。
这一生的成就到这里,也算是圆满了。
暗影联盟之主又如何?在他内江湖一亩三分地,就算是条真龙,也得盘着!
凌欢微微一笑,举起了手里的扣子:“对了,余叔,这个是你的吧?”
余秋雨的表情一下子凝固在脸上,下一秒,一张清素的面孔竟瞬间涨红成了猪肝色。
凌欢是什么时候把他的扣子摘了?好快的手!
能摘了他的扣子,也就能穿他的喉咙!去他妈的什么从未败过,人只是不想杀自己,如果凌欢方才有一分杀意,恐怕他都要血溅三尺了!
凌欢表情很淡,唇角的笑容也是很真诚,他就那样捏着扣子等着,许久之后余秋雨终于笑了:“好,好一个英雄出少年,这摘扣的功夫高明,是我甘……”
“别,余叔。小子只是投机取巧,若是真正以命相搏,小子恐怕早就身首异处了,就余叔的速度,小子在这世间只见过两个,一个是叶总手下的龙风,还有一个是薛家的薛小米。”
凌欢打住了余秋雨承认自己失败的话头,打拳的一辈子不能败,一败,一辈子的名声就毁了。
比起毁掉一个人,凌欢更希望华国能多几个如纪玄机,余秋雨这样的高手。江湖传承到今天,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余秋雨不说话,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却带上了几分复杂的味道,感动,震惊,还有一份……欣慰!
大才啊!高深的功夫,不卑不亢的心境。凌欢是个大才,可惜他的立场却不是华国,而是暗影联盟!
“龙风的速度,没有秋雨的快。”叶振龙喝茶,解围道。
两人过手很快,不过几秒之间分出了胜负,叶振龙始终笑吟吟的看着,而现在凌欢把余秋雨的脸打的啪啪响,也该自己出来解围了。
凌欢再拱手,不语,这个时候已经不用再说什么了。
余秋雨终于哈哈大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凌欢的肩膀:“如果你不是暗影联盟之主,你这样的师傅,我必须得把你请到燕子坞去!”
从小子到师傅,虽然只是一个称呼的转变,但却说明余秋雨终于真正重视起凌欢来了。
而燕子坞,则是堂前燕的总堂所在。
凌欢一笑:“难道华国人去了国外,就不是华国人了吗?骨头里的血还是一样的血!”
“好一个一样的血,凌师傅,如若不弃,在下想和你结拜!”余秋雨大笑一声,忽然道。
凌欢呆住了。和余秋雨结拜?没搞错吧?他这么高的辈分,如果和自己一结拜,那自己在内江湖的辈分岂非和他一样高了?
或者说余秋雨对自己有图谋?凌欢很快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他是暗影联盟之主,但人余秋雨是走白道的,在武行混的,和黑色世界根本就是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不管从任何角度来说,和余秋雨结拜都是自己占了便宜。
凌欢忽然一捋袖子,对这余秋雨郑重叩了一首:“义兄!”
“好兄弟!”余秋雨端坐沙发,待到敬茶之后,便将凌欢搀扶了起来。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这是江湖礼节。凌欢倒也没那么刻板。
“不打不相识。过一次招结识一个异性兄弟,这倒是一件喜事了。”叶振龙笑言道。
余秋雨和凌欢结拜,这可以说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一来余秋雨保住了自己的面子,二来也给了凌欢一个用堂前燕的身份。
向来如今以凌欢的身份带着堂前燕去做事,这帮燕子应该会听话了吧?
凌欢很上道:“叶总,除了堂前燕,我还需要两个帮手。”
“说。”
“你手里的干将莫邪!”
干将莫邪是两把剑,也是两个人。杀纪青鸾要用得到干将莫邪吗?答案肯定是用不到的,但干将莫邪却是十大邪兵中的两个,这两把剑要用来对付巫咸。
叶振龙一笑:“你倒是挑的好,一下子把利刃里最好的好手挑走了。”
“最好的好手?难道……”
“没错,就是龙女和龙风!”叶振龙的表情怎么说呢,笑的有些不怀好意。
而凌欢却一下子懵逼了。
龙女和龙风是干将莫邪的主人?还能不能再坑爹一点?龙风倒是无所谓,这家伙看似贱兮兮的,实际上还是很靠谱的,关键是龙女,这娘们可是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