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当然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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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四目对视,那瞎了一只眼的士兵脸上怒气却慢慢的变成了一种迷茫,伸手揉了揉眼睛,这才想起自己一只眼睛已经没了,这一揉,却是揉在了眼罩之上,一把抓下眼罩子,露出了一个黑窟窿。
“我,我好像认识你,我们以前见过么?”他惊奇的问道。
和尚蓄了长发,这两年也算是养尊处优,本身就身材高大的他,现在更是面红齿白,用丰神俊朗来形容也差不离,真是一副好皮囊。这与当初他在敢死营的时候的模样,可有不小的改变。
和尚微笑着看着他,“你是敢死营的老兄弟?”
“你知道敢死营?你,你是……”老兵一下子跳了起来。
“那时候,大家都叫我和尚!”说着这话,和尚有些伤感了,再一次看到昔日的老兄弟,眼眶不由有些湿润起来。
“和尚队长!”老兵大叫了起来,“你,你……你不是走了么,好几年没有音讯了,从哪里冒出来的?”
“听说秦老大还活着,和尚我自然是要归队的。”和尚点头道。“秦老大现在在太平城吗?还有野狗,小猫他们?”
老兵连连摇头:“秦老大他们现在都在蒙山呢,听说有一票大买卖要干,老大在那里聚了好几万兵呢。”
和尚听了这话,一把拉起余秀娥,转身就走。
“和尚队长,等一等。”老兵上前一把拉住和尚,“这里距蒙山距离可不近,你知道路吗?”
“嘴长在脑袋之上,不知道自然可以问!”和尚笑道:“知道老大还活着,我便一刻也不想等了,只想最早见到秦老大。”
“和尚队长,磨刀不误砍柴工,据我所知,这两天便会有一支补给队从太平城出发往蒙山,到时候您跟着他们一起走,不仅不会迷路,还会免去许多盘查,会节约很多时间,再说了,巧手大人现在正在太平城中,您不想见见他么?”
“巧手也在?”和尚惊喜地问道,眼前这个士兵,以前是野狗的手下,他并不认识,但巧手可是当初秦老大直辖大队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却是很熟悉,他们所用的很多武器,都是由巧手改制的。
“我带您回太平城。”士兵重新蒙上眼罩,高兴地道:“其实在太平城中,还有不少当初的老兄弟,这几年打仗,从安阳城出来的六百多老兄弟死了不少,也伤了不少,不能再上战场的便都在太平城中做事呢。”
和尚点点头,却莫名的伤心起来,他知道,这些老兄弟中,没有一个是他的旧日部下了,他的一整个大队,都报销在安阳城中,从安阳城中逃出来的,基本上是野狗的直属部下和秦老大的直辖大队。
小半日之后,三人出现在了太平城下,看着那高高耸立在山顶的黑色城市,不仅是和尚,便连余秀娥也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和尚队长,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三年前我们到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莽莽丛林,一片荒野,三年时间,我们已经把这里变成了我们的家,我们的世外桃源了,现在太平城还在不停的扩建当中,等到完全建成,哈,绝不会比当年的安阳城小。”士兵自豪地挥舞着手,这个伟大的城市,也留有他的汗水,鲜血,他是由衷地感到自豪,特别是当第一次抵达这里的人露出震惊的神色的时候。
与他们进入丰县一路看到的风景一般,山脚之下,无数开垦出来的农田里,百姓正在忙碌着,从山脚到山顶的盘山大道之上,行人络驿不绝,一派兴盛的景象。
“现在太平城内与周边的村民一起算起来,超过了十万人呢!”老兵兴致勃勃地介绍地道,“咱们现在不求人了,啥都能自产。老天爷这两年也很给面子啊,连着两年风调雨顺,年年丰收,和尚队长,现在可比当年在那边的时候好多了,还记得当年我们经常去抢别的军队的补给啊,哈,现在可是要啥有啥。”
听着老兵的介绍,和尚只是微笑,余秀娥则是异常动容,低声道:“你们这位秦老大,还真不是一般的人物,了不起。”
“秦老大一直都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和尚道:“你是不知道我们当初的敢死营都是一帮什么人,只有秦老大,能把大家凝聚成一个整体,有了秦老大,敢死营才有了魂儿,才有了今天。真是后悔当初不敢离开大家,我错过了敢死营最值得称道的一段历史。”
话没有说完,大腿之上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剧痛,却是被吴秀娥狠狠地掐了一把,猛然省悟过来:“当然,有失必有得,我现在却有了你。”
一边的老兵满脸诧异地看着两人,余秀娥为了行路方便,却是一直作男装打扮,在老兵的眼里,那就是一个俊俏的小哥儿,看着两人的神情有些暖昧,心中自在大讶,和尚在敢死营时的光辉业绩,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怎么离开了几年,竟然改性子了,现在有了断袖之癖么?
看到老兵瞪圆的那只独眼,余秀娥再彪悍,也忍不住有些脸红了。
巧手现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太平铁矿那边儿,在秦风订下了要重建一城的宏伟计划之后,他更多的精力则是投入到了这项工作当中,金景南被提拔起了组织这一项工作,但金景南毕竟是新人,与外头扯皮拉筋的事儿,都是巧手出面。重建一城,要花的钱海了去了,这都需要巧手去找葛庆生,找权云等人去要钱要物,而这两人主政一方,自然也有自己的考虑,为了筹集钱物,巧手这一段时间,倒是一直在找这两人磨嘴皮子。
虽然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了行政工作当中,但一个人的爱好,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在太平城里,巧手有一间属于自己的独立工坊,里面有他几个悉心教导的小弟子,年龄不大,但却聪明好学,一有时间,巧手都会回到这里,一边琢磨着新东西,一边教导弟子。他的工坊内里,摆满了他亲手打造的刀,剑,弓箭等一些精品,等闲人根本就见不到,更别是拿去用了,也只有一些老兄弟,才会在他这里来淘磨一些好货,这些巧手亲手打制的玩意儿,比起量产货,质量不知要高了多少。
当老兵兴冲冲地跑进巧手的工坊,将满手油污的巧手从内里拖出来,看到站在门前的和尚的时候,巧手的反应与老兵的反应一样一样的。
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面前站着的真是以前的那个家伙。
好半晌,他终于反应了过来,张开双臂,与和尚重重的来了一个熊抱,立时便在和尚的后背之上印上了两个黑漆漆的大手印。
“和尚,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你知道了老大还活着,一定会回来的,前些日子,我们老兄弟们还在一起念叼着你呢!”抱着和尚,巧手用自己的脑袋咚咚的撞着和尚肩膀,和尚身材高大,巧手整个人也就只到和尚的肩头。
“当然,我当然会回来,我还要给我的五百兄弟报仇呢!”和尚的声音也呜咽起来:“有老大带着我们,我们一定能复仇,我一听到老大还活着,便往这里跑了。”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两手用力的拍着和尚的后背,将黑手印又添上了几个。松开和尚,巧手后退了几步,目光转向一边的余秀娥,“这位是……”
他的眼光可不是那个老兵能比的,他是大匠,对于曲线结构什么的极其敏感,只扫了一眼余秀娥,便发现对面这人是女的,不过一想起和尚的德性,便也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是我妻子,余秀娥!”和尚赶紧介绍道。
余秀娥向前一步,双手抱拳,行的却是男儿礼:“巧手大哥,秀娥这边有礼了。”
听和尚说这人是他的妻子,巧手却是吃了一惊,能将这个花和尚拴上绳子,眼前这位可不简单啊,仔细打量,这个叫余秀娥的女子眼光湛然,神光内敛,竟然是一位武道好手,巧手不以武道见长,但好歹也有六级的身手,这一眼看过去,只觉得深不可测,心中再吃一惊。不过余秀娥表现得很豪爽,倒是让他心生好感。
“嫂子万万不可如此称呼,在敢死营时,和尚可是秦老大手下三大头头之一,我们见了他,都得行礼的。”
“你向我行过礼么?我怎么记不得了?”和尚在一边打趣道。“我倒是记得当初为了找你弄一柄好刀,足足给你行贿了十两银子。”
“有这事儿吗,不可能吧。”巧手大笑,将手一摆:“来来来,里头说话,和尚,你这一次回来,我送你一柄好刀,比你以前用的,要强上十倍,称其为当世利器也不为过。”
“如此甚好!”和尚大喜:“难得你吐血,我是绝不会客气的,你这里面的东西,任我挑吗?”
“任你挑!”巧手豪气的昂起头。(未完待续。)
两人四目对视,那瞎了一只眼的士兵脸上怒气却慢慢的变成了一种迷茫,伸手揉了揉眼睛,这才想起自己一只眼睛已经没了,这一揉,却是揉在了眼罩之上,一把抓下眼罩子,露出了一个黑窟窿。
“我,我好像认识你,我们以前见过么?”他惊奇的问道。
和尚蓄了长发,这两年也算是养尊处优,本身就身材高大的他,现在更是面红齿白,用丰神俊朗来形容也差不离,真是一副好皮囊。这与当初他在敢死营的时候的模样,可有不小的改变。
和尚微笑着看着他,“你是敢死营的老兄弟?”
“你知道敢死营?你,你是……”老兵一下子跳了起来。
“那时候,大家都叫我和尚!”说着这话,和尚有些伤感了,再一次看到昔日的老兄弟,眼眶不由有些湿润起来。
“和尚队长!”老兵大叫了起来,“你,你……你不是走了么,好几年没有音讯了,从哪里冒出来的?”
“听说秦老大还活着,和尚我自然是要归队的。”和尚点头道。“秦老大现在在太平城吗?还有野狗,小猫他们?”
老兵连连摇头:“秦老大他们现在都在蒙山呢,听说有一票大买卖要干,老大在那里聚了好几万兵呢。”
和尚听了这话,一把拉起余秀娥,转身就走。
“和尚队长,等一等。”老兵上前一把拉住和尚,“这里距蒙山距离可不近,你知道路吗?”
“嘴长在脑袋之上,不知道自然可以问!”和尚笑道:“知道老大还活着,我便一刻也不想等了,只想最早见到秦老大。”
“和尚队长,磨刀不误砍柴工,据我所知,这两天便会有一支补给队从太平城出发往蒙山,到时候您跟着他们一起走,不仅不会迷路,还会免去许多盘查,会节约很多时间,再说了,巧手大人现在正在太平城中,您不想见见他么?”
“巧手也在?”和尚惊喜地问道,眼前这个士兵,以前是野狗的手下,他并不认识,但巧手可是当初秦老大直辖大队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却是很熟悉,他们所用的很多武器,都是由巧手改制的。
“我带您回太平城。”士兵重新蒙上眼罩,高兴地道:“其实在太平城中,还有不少当初的老兄弟,这几年打仗,从安阳城出来的六百多老兄弟死了不少,也伤了不少,不能再上战场的便都在太平城中做事呢。”
和尚点点头,却莫名的伤心起来,他知道,这些老兄弟中,没有一个是他的旧日部下了,他的一整个大队,都报销在安阳城中,从安阳城中逃出来的,基本上是野狗的直属部下和秦老大的直辖大队。
小半日之后,三人出现在了太平城下,看着那高高耸立在山顶的黑色城市,不仅是和尚,便连余秀娥也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和尚队长,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三年前我们到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莽莽丛林,一片荒野,三年时间,我们已经把这里变成了我们的家,我们的世外桃源了,现在太平城还在不停的扩建当中,等到完全建成,哈,绝不会比当年的安阳城小。”士兵自豪地挥舞着手,这个伟大的城市,也留有他的汗水,鲜血,他是由衷地感到自豪,特别是当第一次抵达这里的人露出震惊的神色的时候。
与他们进入丰县一路看到的风景一般,山脚之下,无数开垦出来的农田里,百姓正在忙碌着,从山脚到山顶的盘山大道之上,行人络驿不绝,一派兴盛的景象。
“现在太平城内与周边的村民一起算起来,超过了十万人呢!”老兵兴致勃勃地介绍地道,“咱们现在不求人了,啥都能自产。老天爷这两年也很给面子啊,连着两年风调雨顺,年年丰收,和尚队长,现在可比当年在那边的时候好多了,还记得当年我们经常去抢别的军队的补给啊,哈,现在可是要啥有啥。”
听着老兵的介绍,和尚只是微笑,余秀娥则是异常动容,低声道:“你们这位秦老大,还真不是一般的人物,了不起。”
“秦老大一直都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和尚道:“你是不知道我们当初的敢死营都是一帮什么人,只有秦老大,能把大家凝聚成一个整体,有了秦老大,敢死营才有了魂儿,才有了今天。真是后悔当初不敢离开大家,我错过了敢死营最值得称道的一段历史。”
话没有说完,大腿之上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剧痛,却是被吴秀娥狠狠地掐了一把,猛然省悟过来:“当然,有失必有得,我现在却有了你。”
一边的老兵满脸诧异地看着两人,余秀娥为了行路方便,却是一直作男装打扮,在老兵的眼里,那就是一个俊俏的小哥儿,看着两人的神情有些暖昧,心中自在大讶,和尚在敢死营时的光辉业绩,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怎么离开了几年,竟然改性子了,现在有了断袖之癖么?
看到老兵瞪圆的那只独眼,余秀娥再彪悍,也忍不住有些脸红了。
巧手现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太平铁矿那边儿,在秦风订下了要重建一城的宏伟计划之后,他更多的精力则是投入到了这项工作当中,金景南被提拔起了组织这一项工作,但金景南毕竟是新人,与外头扯皮拉筋的事儿,都是巧手出面。重建一城,要花的钱海了去了,这都需要巧手去找葛庆生,找权云等人去要钱要物,而这两人主政一方,自然也有自己的考虑,为了筹集钱物,巧手这一段时间,倒是一直在找这两人磨嘴皮子。
虽然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了行政工作当中,但一个人的爱好,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在太平城里,巧手有一间属于自己的独立工坊,里面有他几个悉心教导的小弟子,年龄不大,但却聪明好学,一有时间,巧手都会回到这里,一边琢磨着新东西,一边教导弟子。他的工坊内里,摆满了他亲手打造的刀,剑,弓箭等一些精品,等闲人根本就见不到,更别是拿去用了,也只有一些老兄弟,才会在他这里来淘磨一些好货,这些巧手亲手打制的玩意儿,比起量产货,质量不知要高了多少。
当老兵兴冲冲地跑进巧手的工坊,将满手油污的巧手从内里拖出来,看到站在门前的和尚的时候,巧手的反应与老兵的反应一样一样的。
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面前站着的真是以前的那个家伙。
好半晌,他终于反应了过来,张开双臂,与和尚重重的来了一个熊抱,立时便在和尚的后背之上印上了两个黑漆漆的大手印。
“和尚,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你知道了老大还活着,一定会回来的,前些日子,我们老兄弟们还在一起念叼着你呢!”抱着和尚,巧手用自己的脑袋咚咚的撞着和尚肩膀,和尚身材高大,巧手整个人也就只到和尚的肩头。
“当然,我当然会回来,我还要给我的五百兄弟报仇呢!”和尚的声音也呜咽起来:“有老大带着我们,我们一定能复仇,我一听到老大还活着,便往这里跑了。”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两手用力的拍着和尚的后背,将黑手印又添上了几个。松开和尚,巧手后退了几步,目光转向一边的余秀娥,“这位是……”
他的眼光可不是那个老兵能比的,他是大匠,对于曲线结构什么的极其敏感,只扫了一眼余秀娥,便发现对面这人是女的,不过一想起和尚的德性,便也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是我妻子,余秀娥!”和尚赶紧介绍道。
余秀娥向前一步,双手抱拳,行的却是男儿礼:“巧手大哥,秀娥这边有礼了。”
听和尚说这人是他的妻子,巧手却是吃了一惊,能将这个花和尚拴上绳子,眼前这位可不简单啊,仔细打量,这个叫余秀娥的女子眼光湛然,神光内敛,竟然是一位武道好手,巧手不以武道见长,但好歹也有六级的身手,这一眼看过去,只觉得深不可测,心中再吃一惊。不过余秀娥表现得很豪爽,倒是让他心生好感。
“嫂子万万不可如此称呼,在敢死营时,和尚可是秦老大手下三大头头之一,我们见了他,都得行礼的。”
“你向我行过礼么?我怎么记不得了?”和尚在一边打趣道。“我倒是记得当初为了找你弄一柄好刀,足足给你行贿了十两银子。”
“有这事儿吗,不可能吧。”巧手大笑,将手一摆:“来来来,里头说话,和尚,你这一次回来,我送你一柄好刀,比你以前用的,要强上十倍,称其为当世利器也不为过。”
“如此甚好!”和尚大喜:“难得你吐血,我是绝不会客气的,你这里面的东西,任我挑吗?”
“任你挑!”巧手豪气的昂起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