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黄巾之祸(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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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斗争的目的,只是为了新建立一个还是基于“灌溉假说”
上的封建王朝。
这些人闹“革命”
的本质,就是想支配别人的财产,用自己的王朝代替别人的王朝。
至于土改,不过是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武装抢劫而已。
它的宗旨是:“你的财产我分配,你不愿意我镇压。”
在人类已经出现的经济活动中,如果不计算社会成本的话,可以说“抢劫”
的成本最低,利润最高。
这就产生了一种厌恶经济,一味追求政治的特殊“商业”
偏好,经验告诉人们,政治是最大的经济,权力是最大的生意。
灾乱中最强者即最凶蛮、最狡猾者掠夺的生存资源最多,因此他就是天子。
他通过力量取得政权。
在有限的资源被垄断化以后,与“力量”
保持一致是唯一可行并有效的“理性选择”
。
个人依附最强大的团体谋取生存特别是依附资源垄断者以期获得“分封”
或赏赐。
这已经是灾乱社会的“经济学”
常识。
这种“依附型秩序”
强化了力量专政的力量与合法性。
这就是为什么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专制力量越强大的原因。
叛乱首领在极端贫困的叛民中非常容易以最低成本物色到打手,以分赃的形式建立一个掠夺队伍和跟班队伍,并通过暴力保卫他(们)的特权。
在普遍的赤贫的叛民社会,加入这个抢劫队伍的机会成本最小,而且生存更可能得到保障。
同时,投靠竞争的存在增强了首领的集权能力。
灾乱社会权力斗争完全实践了“你死我活”
的原则,暴力是权力斗争最后的结算方式,因为只有暴力才能制敌于死地。
这些人以掠夺为人生目标,以杀戮为快乐之本。
不过,他们所掠夺,所杀戮的都是自己的同胞兄弟。
同时,这种暴力也造就了人民的软弱无力和怯懦,勇敢作为一种基本人性已经被彻底埋葬了。
向力量臣服变成了一种“民族自觉”
,这种顺民意识产生于暴政,也养育了暴政。
在这一刻,我深切的感到,要打破中华民族的宿命、让灌溉假说下的每200年暴乱轮回不再来临,我们就必须坚持商业立国的宗旨,让所有的法律、宗教、政府体制挣脱农耕文化的束缚,让中国成为一个商业国家,使商业因素贯穿整个思想,让所有的改朝换代都是在法律的体系下进行,天子可以改变,法律依然长存。
只有让王朝的改变,不再需要对我们自己同胞进行血淋林的屠杀,如此,中华民族才能避免今后的厄运,才能一步步走向强盛。
黄巾是什么?此刻,我脑海中浮现出电影《芙蓉镇》中的场景,*后,那个精神失常的干部敲着破锣,用沙哑的嗓门满街呼喊:“革命了,运动了”
。
此时场景,正如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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